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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立法的“贵族化”倾向

  新华网的报道提及,黑龙江省在2006年决定在哈尔滨和牡丹江两市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并通过这两个市的户籍改革试点,有望于2007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户籍制度改革。
  然而也有专家指出,如果城市公共产品与服务不能承载过多人口,新进城的人就有很多相关利益享受不到。因此户籍制度改革要想切实取得成效,不能靠户口一迁了之,而要着眼于搞好综合配套改革。
  专家认为,户籍改革还应当坚持分类指导,兼顾不同地区的特殊性。中国人口总量大,地区分布不均衡,加之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在户口迁移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调整方面,既要确保基本政策的全国统一,又要兼顾各地的不同情况,特别是城市的综合承受能力,给地方足够的自主权。
  网友评论:http://forum.china.com.cn/ciicbbs/read.php?tid=88308
  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会不会导致富翁岛的出现?
  今天刚刚看到的消息称:
  中国公安部29日召开了全国治安管理工作会议,会议议题之一是讨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据介绍,中国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国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交流和人口的合理有序转移;完善暂住户口登记,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放宽夫妻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条件限制,放宽对投资、兴办实业和购房人员的落户政策,放宽各类人才落户政策,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
  心里面慢慢的回味一下这个消息,结果连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合法固定住所应该就是指包括各种可以买卖的房屋在内的房子了吧。当然,还有很多的租住的公房也应该算在内。随着公房的不断出售,公房的比例将来肯定会逐渐地下降。那么,未来的趋势应该就是各种可以交易的房子了。
  那么,怎样能够让一个人拥有一个合法固定的住所呢?很显然应该是买房。有钱才能买房,没钱就没办法了,租住公房的用户越来越少,老房子拆迁后原来的人也越搬越远,在城市里拔地而起的新房子价格越来越贵,普通的工薪族根本不要奢望,如果硬是要买只能是自己的财务状况陷入不能自拔的境地。
  但是大城市并不担心没人买房,全国各地的有钱人都向往着大城市的繁华热闹,于是全国的富人们都蜂拥进入城市购买房子。现在的政策如果规定有了合法固定住所就能够获得某地的户口,我想某些全国人民向往的地方会成为一个富人更加扎堆的地方。穷人因为没有钱买房而不得不随着拆迁一步一步退到城市的边缘甚至是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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