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出新规,是规范商标注册还是因噎废食
石先广
【关键词】商标注册;商标抢注
【全文】
国家工商总局的《自然人办理
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在一片争议声中出台了。其重要内容就是限制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今后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将受到以下限制:
一是身份的限制。《注意事项》中规定的可以申请商标注册的自然人仅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二是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范围不能超出营业执照中所核定的范围。上述几类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也不是无限制的可以申请,《注意事项》中规定,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据国家工商总局称,出台《注意事项》的目的是为了杜绝“商标抢注”。商标抢注近些年来确实有愈演愈烈之势,但是否出台该规定就可以防止“商标抢注”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我们看到好多公司,包括世界500强企业以及跨国公司等也都进行过商标抢注。那么,而现在限制自然人不限制企业进行商标注册,显然是不可以杜绝、防止商标抢注的。而且国家工商总局出台这一新规还存在以下不妥之处:
1、有篡改法律的嫌疑。新修订的《
商标法》第
4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以及所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
商标法》规定的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当时,《
商标法》修订时将国内的自然人也纳入可以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范围获得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当时曾报道新修订的这一内容,更有利于适应广泛的使用商标的需要,也消除了中国人与外国人在注册商标方面不公平的现象。而现在,国家工商总局却将《
商标法》给篡改了,将法律赋予中国人民的权利给出卖了,国家工商总局不可避免地将背上践踏法律的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