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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学类连续出版物《集刊》现状

  集刊的出版形式灵活,可以不受时空限制,便于集中刊发某时段或某部门的一批专精论文;特别是对国内高校系统每年撰写的大量硕、博士论文的及时出版,可以避免长期以来学术论文在公开出版方面所面临的经费与发行困难,使大量学位论文能有条件及时向社会公开,产生出它真正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
  集刊主要的特征是以“书号”而非“刊号”审批的形式出版,目前国内法律专业出版社对出版集刊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与热情。近来以出版社为主体主动发起编辑的学术性集刊逐步增多并逐渐形成了一些学术品牌,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法律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和一些高校人文出版社。在这些大型专业出版社的积极参与下,“集刊”的创作思路、封面设计、印刷装璜都表现的越来越丰富,其学术内容水平也不断地得到学界认同。一些以司法实践和学术研究为主要内容的“集刊”在司法领域与学术领域内的影响力已大大超过了传统期刊的作用,成为读者了解与研究中国法制建设事业发展的主要信息渠道之一。
  集刊的出版多数得到了专业出版公司或出版社的支持与筹划。其成熟的出版流程与图书市场运作模式使得其在汇入的论文中无论是在编辑与专业水平方面更显其规范、严格、权威,出版物的灵活性更大,市场运作更务实;而且出版社的操作也可减少作为出版期刊所对应的各类行政审查程序,免去了繁杂的年审与管理制度的约束,良好的社会反响调动了出版社在编辑与出版集刊业务中的积极性,使“集刊”在出版方面逐步走向规范化创造了有利条件,使其出版逐步迈向规范化、品牌化的方向。
  有学者将目前的集刊划分为两个大类:一类是学术性论丛。大多为法律院校、科研单位、专业学术团体或学者个人主编与主办,内容反映某一学术研究领域成果,学科发展趋势,是法学部门领域中的前沿阵地,是最权威性和学术性的学术成果集合。另一类是由国家司法实务部门主办的法律实务工作与审判为主体的手册。内容注重法律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参考性资料集刊。这种在内容上的分类确切地概括了国内连续性法律出版物(以书带刊或集刊)的内容划分。前者主要集中在法律出版社和国内一些大学出版社近年来的出版物之中;后者主要以人民法院出版社为主。前者涉及的论文多为学术性研究成果;而后者则侧重于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解析和司法文件资料。
  两类集刊的大量出现,应该说是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法律科学事业迅速发展的结果之一,体现了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与法学研究工作正朝着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的现状。国家立法、司法、法学研究成果日益成为现代社会和国内、外学界所密切关注的领域。故此,传统单一期刊的刊发模式已无法适应发展中的司法与研究工作。“以书带刊”是这种新形势下的产物,这种形式大多以某某法研究、某某法论丛或某某法手册为其刊名,在内容上主题鲜明、论述针对性强,论文不受篇幅长短所限,能对所单述的问题做出更为详尽和全面论述。据权威人士统计,我国目前公开发行的法律期刊达600种,其中法学类期刊约180余种。笔者目前收集的“集刊”类出版物有260余种,其中大多数为学术性集刊,少数为司法资料性集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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