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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技术保护模式的选择——专利与技术秘密的比较研究

论企业技术保护模式的选择——专利与技术秘密的比较研究


李佳;魏迪


【摘要】当前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中对“技术”知识的保护主要有两种制度——专利制度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两种制度在“技术”的保护上出现了交叉,这就使主体有了制度选择——技术保护模式选择的可能。在选择目的的指引下,主体会对制度进行分析,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目的实现的模式。从企业这一“经济人”视角,对专利制度和技术秘密保护制度进行对比,析出两种制度中影响主体决策的制度因素并得出了两种制度在技术保护上的利弊,希望能为现实主体的技术保护模式选择提供参考。
【关键词】技术保护;专利;技术秘密;比较
【全文】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信仰。在现代法治社会,知识产权制度促成了知识向生产力的转化和知识向财富的转化。知识产权制度力图以法律权利义务的方式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利益并进行利益诱导,从而鼓励知识的创造、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知识创造者也在追求个体利益的最大化,这正是知识产权制度能够发挥巨大推动作用的原因所在。对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起着重要作用的“科学技术”知识,无疑将借着知识产权制度的“东风”成几何倍数的增长。“保护某种类型的发明创造,有专利法和商业秘密法两种可供选择的模式。结果,发明人常常不得不在两种模式间做出选择。这种选择必须在考虑选择的法律后果和相关商业因素之后做出。” 也就是说,当前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中,对“技术”知识的保护主要有两种制度——专利制度和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一项技术既可能因为取得专利而获得专利制度的保护,也可能因为创造者“隐藏”起来作为技术秘密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本文从企业这一“经济人”视角,对专利制度和技术秘密保护制度进行对比分析,析出两种制度中影响主体决策的制度因素进而得出两种制度在技术保护上的利弊,希望能为现实主体选择技术保护模式提供参考。
  一、主体及其选择目的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之一,他也有着市场主体的共性——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当需要决策、需要做出选择的时候,它会进行算计,最终选择能给它带来最大利益的行为。同样,当国家为技术提供了两种法律保护模式时,企业就面临着选择,而选择的目的或者标准就是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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