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学院校的法律评论
各大学法律评论在法学集刊中占有相当的比重,此类法学集刊往往有法学院的官方支持,由法学院组织的编委会或是学院主管院长直接任主编。大部分法律评论从2000年后才开始编辑出版。此类法学集刊多刊发本学院的研究成果,而出版社也以法律出版社和各自学校出版社居多。现有法学院校主办法律评论概况如下:
上表中,清华大学法学院原有马俊驹教授主编的《清华法律评论》,该评论从1998年至2002年连续出版4期后未出版,随之许章润教授主编《清华法学》,两者风格差异较大,但由于同为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因此本处统计仅取《清华法学》,但数据计算从《清华法律评论》起。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南京大学法律评论》创办时间较早,并且一度进入了CSSCI来源刊物,但近年出版情况不确定。大连海事大学主办的《大连海事大学法律论坛》前身为《法律评论》,由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出版,本处也仅取《大连海事大学法律论坛》,但数据计算从《法律评论》起。湘潭大学法学院的《湘江法律评论》前三期属内部刊物,未正式出版,另有《人大法律评论》、《四川大学法律评论》2004年后均未再出版。从上表的创办年代和已出版期数可见,大学法律评论是在近几年纷纷兴起的。
法律评论的创办院校大多数本身没有法学期刊。一些具有知名法学期刊的高校,如吉林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中南政法财经大学、均没有编辑自己的法律评论,而前两校都拥有两本法学专业期刊,前者主办《法制与社会发展》和《当代法学》,后者主办《现代法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由于期刊出版受到的限制,缺乏“历史遗产”的大多数法学院系只好把扩大学术影响的期刊出版寄托于以书代刊的法学集刊身上,事实上,一些后起的法学院校,如山东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等都以自己的法学集刊取得了一定成绩,如《民间法》、《罗马法和现代民法》、《国际经济法学刊》等。考虑到尚有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湘潭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等著名高校的发展前景,可以预见大学法律评论或其研究机构主办的法学集刊近年还会有一个较大速度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