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具有较为固定的编辑队伍和学术依托。固定的编辑队队伍不在于队伍的具体组成,如北大法学院的《北大法律评论》编辑即为学生组成。
第三,需以法学学术研究为内容。我国的司法系统出版了大量的连续性审判指导或案例汇编,如最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刑事审判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的《人民法院案例选》等,这类出版物出版周期固定且已出版期数较多,但由于其在内容和对象上具有特殊性,故不应纳入法学集刊的范围。
第四,需明确具有连续性出版的意图,有的出版物也出现连续出版的情况,但并不是以主办法学集刊为目的,故需在书刊表面明确印有“卷”、“辑”、“刊”、“期”等字样,显示主办机构具有连续出版法学集刊的意愿,方能归入法学集刊的范围。
二、基本情况
早在1982年,法学界就有了一本较为成功的法学集刊,即王铁崖教授主编的《中国国际法年刊》,该年刊是中国国际法学会的会刊,在中国国际法学会1981年成立后王铁崖教授即主持编辑出版该年刊,先后由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和法律出版社出版,该年刊迄今已出版22卷之多,但基于当时法学界的实际情况,以书代刊并未发展成为一种出版模式。真正引发法学界出版法学集刊风潮的是1994年梁慧星教授主编的《民商法论丛》,此后大量的法学集刊纷纷面市,此后法律出版社还策划了其他各学科的法学论丛,均由颇有影响的学者主编,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在出版期刊受到国家政策限制的情况下,以书代刊成为了法学出版的一条便捷之路。以书代刊的出版形式虽游走于国家出版法律的边缘,但法律人却乐而为之,据笔者统计,市面上符合法学集刊标准的出版物有130多种,除去因数据无法收集外,后文计算范围实为130种。数目之多,涵盖范围之广,实超乎笔者预期。
曾有学者通过对上海图书馆所订阅杂志、《全国报刊资料索引》和中国期刊网的数据统计得到我国现有期刊8000多种,学术期刊总数达4000多种,其中法学期刊的总量在180种左右。考虑到该统计将部分的法学集刊计算在内,因此现有的法学集刊种类已达到或者甚至超过了法学期刊。
法学集刊的出版至少涉及到近40家出版社,其中包含了知名高校出版社和法律、中国检察、人民法院、中国方正、中国法制、商务、中信、山东人民、上海人民等,几乎在法学界比较知名的出版机构都参与到法学集刊出版的队伍中。从主办者的范围来看,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名单中,上榜的法学重点学科8所高校都有自己的法学集刊。2002年全国首次一级学科排名中法学学科前10名均有自己主办的法学集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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