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与贫瘠:法学集刊的一个概况
刘昕杰
【摘要】法学集刊是指以法学作为内容的学术性连续出版物,由于期刊出版的难度,法学集刊作为其替代品已成为一种新的出版现象。本文收集的130多种法学集刊体现了一个明显的现象,即一部分的法学集刊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影响力,可以名副其实的成为新的法学学术交流平台,但大部分的法学集刊无论从出版数量、内部制度还是学术影响力等方面都仅停留在较低的水平。探索成功法学集刊的成功之道,真正将法学集刊打造为新的法学学术交流平台是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法学集刊;学术出版物;法律评论;法学论丛
【全文】
一、什么是法学集刊
集刊现象,即通常所说的“以书代刊”,指的是以连续出版物的形式代替正式刊物。出版界有人将该类出版物称为杂志性图书。在出版界,杂志性图书很早就已经出现,最早的杂志性图书当属日本动漫,因为漫画的创作时间较长,有的故事往往非一两本书的篇幅能够完成,故采取了画完一本出一本的方式,由于建立起了较为固定的读者群,因此虽然是以书籍形式出版,但这种出版已经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图书,而是长达十卷、数十卷甚至上百卷,类似与期刊。国外有人将这种形式的书籍称为“Mook”,即杂志(Magazine)与图书(Book)的集合体。日本的书店里设有杂志性图书的专卖区。在欧美也有一种类似杂志性图书名为“Part Work”的新型出版物正越来越受到欢迎。国内比较著名的杂志性图书是山东画报社出版的《中国图片百年史》和高品位通俗读物《老照片》专辑,《老照片》1997年销量达30万册,是当年十大畅销书之一,1999年底,《老照片》的出版被专家和媒体评为中国出版业50年间50件大事之一。总体而言,杂志性图书是以社会大众作为对象,其出版发行均是以经济价值为考量,除连续出版带来的品牌效应外,杂志性图书不论在内容装帧还是营销上都和一般的大众图书没有区别。
近年来引起学术界重视的是大量学术性连续出版物,即学术集刊的出现。学术集刊与一般的连续出版物不同之处在于其更注重的是学术效益而非经济效益,学术集刊的迅速发展给现有学术评价体制带来冲击,一些学者开始呼吁对这类现有评价体制外的知识产品予以关注。在这些学术集刊中,法学集刊占有相当的比重。
本文所称的法学集刊,是指以法学作为内容的学术性连续出版物。就此定义而言,作为法学集刊应具备四个基本特征:
第一,具有固定的书名和较为固定的出版社。有的法学集刊并不只在一个出版社出版,考虑到现实原因,一般仍纳入法学集刊的范围,如《浙大法律评论》,有的出版物虽是一个机构连续出版但并不具有相同名称,也就不具备法学集刊固定性的特点,如中国刑法学会和诉讼法学会的年会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