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学位教育改革的整体构想
李应利
【摘要】我国现阶段各个层次的法学学位教育都曾在非常严重的问题,改革的需要十分迫切。我国的法学学位教育改革宜从整体把握,克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改革的目标是准确界定不同学位教育的目标,构建合理的法学学位教育体系,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相同学位之间的可比性。改革的思路是大力加强法学学士教育和法律硕士教育,弱化法学硕士教育,努力提高博士教育的水平。
【关键词】学位教育;法学学位教育;法学教育改革;法学学位教育改革
【全文】
进入21世纪,不少国家为了适应社会的变化,相继进行法学教育的反思与改革,德国于2002年通过了《法学教育改革法》,对德国传统的法学教育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1日本也正在逐步推进法学教育的改革。2我国的法学教育与德国、日本的法学教育相比,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因此改革的需要也更为迫切。
近些年来,学者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改革进行了相当深入的研究,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但不足之处是多数研究成果属于片断性的,或者说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么局限于本科教育,要么局限于研究生教育,要么仅仅局限于法律硕士教育。笔者认为,对我国法学教育改革进行系统地、通盘地、全方位地考虑是十分必要的,但这也正是目前研究成果中较为缺乏的。本文正是基于这种整体把握的方法,对我国法学学位教育提出了整体改革构想,希望能抛砖引玉。
一、我国法学学位教育的构成体系
我国的法学学位分为: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博士。获得学位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接受高等院校正规的法学教育;一种是学位申请的方式,即通过国家规定的科目考试之后,可以提交论文申请答辩,如果答辩通过,即可获得相应的学位。前者是获得法学学位的主要方式,后者是对前者的补充。我国的法学学位教育指的是第一种情况,即通过接受高等院校正规的法学教育而获得法学学位,具体情况为:
1.法学学士 法学学士教育主要面向高中毕业生。攻读法学学士,得通过高考并进入本科院校的法学院系。法学学士教育不再细分专业,学制4年,其中有1-3个月的社会实践,没有导师,得独立完成一篇5000-10000字的毕业论文。
2.法学硕士 法学硕士教育主要面向大学本科毕业生。攻读法学硕士,得通过竞争非常激烈的硕士生招生考试。法学硕士教育细分专业,如民商法专业、
刑法专业等,学制3年,有导师,得独立完成一篇3万字左右的毕业论文且必须通过答辩。硕士学位可在职攻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