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维拉关于犯罪和被害人的工作简史

  二、使对被害人的关注成为司法程序的重要部分
  维拉早期对于犯罪被害人的工作主要出于这么一项愿望,即改善检察官对待被害人的方式。中心的研究者和策划者们相信,更好的对待被害人可以促进他们在法庭中的参与,从而降低案件被延期或者被撤销的高比率。被害人/证人援助项目(Victim/ Witness Assistance Project)启动于1975年,它通知将要出庭的证人,并且给检察官一项每天的证人情况说明。为了使人们更方便的出席法庭,该项目在法院创设了一个接待处和日托中心,并且提供交通。它还经营了一个24小时被害人热线和一个被入室盗窃后的维修组织。
  与阻止数以千计的无必要的证人出庭相比,该实证项目在劝说不合作的证人出席法庭方面是不太成功的。维拉为期四年的对于重罪案件处置的研究结果可以帮助解释为什么:因为在所有的重罪案件的被害人中,将近有半数的被害人事先与犯罪者之间存在经常来说比较密切的关系。当意识到这些被害人中有许多人没有寻求法庭救济的动力,维拉于是就将该项目扩展到调解服务、收集被害人补偿金和专业化的代理服务。
  维拉继续集中于提高证人出庭率,最终在该项目中设计出了一个实验,希望在劝说证人参加法庭程序方面能比最初的设计效果更好。被害人参与方案(the Victim Involvement Project)试图给予被害人在司法程序中一个更强的声音,并且增加他们对案件结果的满意程度。当被害人走向法庭时,其代理人将会说出他们关注的事情,向检察官或者在一些案件中向法官传递信息,希望法官在决定案件时能考虑被害人的利益。
  此时,该项目在增加出庭率方面确实取得了成功,但是增加出庭仅仅带来维拉设计者所希望的部分利益。尽管法官在了解被害人的观点之后有时更倾向于劝说犯罪者进行赔偿,但是该项目最终是不成功的。尽管被害人和法院官员都青睐于成员们有组织的和牧师般的服务,但检察官并不接受被害人代理人试图对决定产生的影响。此外,检察官在其自由裁量的范围内,限制代理人通过对案件的讨论来反映被害人的愿望。
  这两个实证项目帮助激起了全国性的被害人权利运动,1978年维拉将这些实证项目组织化,成立了一个名为被害人服务处(Victim Service)的独立性非营利机构。今天,被害人服务处(现在又称为安全地平线Safe Horizon)是全国最大的被害人援助和帮助的服务机构。它仍然与检察官一起工作,并且继续鼓励和帮助证人作证。
  二十年后,当1997年维拉与南非司法部合作建立司法援助署时,就吸取了被害人/证人援助项目(Victim/ Witness Assistance Project)中的教训。南非在初建民主国家时就遭受到高犯罪率,负担过重的司法体制和缺少公众的信任。司法援助署的所有项目是首创的——审前服务处,是一个关于汽车劫持方面的工作力量;以及强奸救助中心——使被害人的需要成为他们工作的中心。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