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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思考的轨迹》总序

《正义思考的轨迹》总序


季卫东


【全文】
  在1982年,法兰西科学院院士、巴黎第一大学哲学教授米歇尔·塞瑞斯(Michel Serres)出版了诗集《生成》。其中有一段写道:
  “此处,现在,有一条纽带。
  还有迷茫的大海……
  波与涛的起伏、分歧以及反复,
  节奏或韵律,乱流漩涡的动态。……
  纽带突然中断,于任何所到之处,……
  脆弱的,不稳定的——那纽带,
  特色也显现出来”。
  这样的意境,似乎暗示了世界即将陷入宏伟叙事终结、意识形态分崩离析的浑沌。
  就在同一年,中国颁布了“改革开放宪法”,启动了一次声势浩大的远航。没有详细的海图,有着“四项基本原则”的罗盘以及振兴经济的共识。政府增强了对试错过程的宽容以及立足于实践的反思理性。从而也使制度化、立法以及政策思考的话语纽带逐渐呈现出就像赛瑞斯描绘的那种无规则性碎片的景观。从中能够看到解构后的堆积,或者解释性旋回的余地,或者创造性破坏,或者在混乱中重组的秩序。
  从那时开始算起,四分之一世纪的光阴已经逐浪而去。人们开始追问:究竟“生成”了什么样的新文明?在激湍中还应该怎样促进和引导“生成”?
  不得不承认,政府以及法律人也一直在致力于对奇妙的偶然进行非随机化处理和技术加工,使之转写到制度设计方案之中,但是,崭新的结构尚未成形。实际上,亿万张蛛网般的人际关系纵横交错,使许多创造性举措纠缠其中,最后像被粘住的蜻蜓,飞不了,走不动,最后只留下被抽空精髓、分享营养之后的残骸。凡此种种都不断地引起制度的功能障碍,并且导致某种“网络浑沌”。
  尽管如此,历史毕竟在逶迤地向前延伸——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从自由裁量到程序正义,从专断支配到民主法治,等等。这就是1982年中国宪法体制变迁的主要轨迹。而我个人的学术生涯以及思考的轨迹,基本上与之同步。为经济、政治、社会以及文化的发展而欣喜,也为短暂的倒退或停滞而忧愤——诸如此类的现实关怀都在研究和写作中留下了鲜明的烙印。
  一般而言,在意识形态的向心力弱化之后,结构的维持、演化以及调整不得不更多地依赖国家的权力和规范、因而很容易落入彻底法律实证主义的陷阱。为了防止这种偏颇,同时也避免反过来滑向极端民粹主义的泥潭,有必要从相互的本质直观(例如阿尔夫勒德·舒茨Alfred Schutz关于日常生活多元化分析的现象学)、正当性说明(例如卡尔·曼海穆Karl Mannheim关于意识形态和时代解释的知识社会学)、人类道德(例如埃麦纽尔·勒维那斯Emmanuel Lévinas关于个人对他者责任的道德论)、社会正义(例如约翰·罗尔斯Jhon Rawls关于分配公平和政治自由的正义论)等视角来观察现象,不断思索和讨论法学理论上的一些基本问题,并发展出一种以沟通、相互理解以及重叠性共识为基础的新的程序民主主义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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