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
宪法力求稳定和确认改革相结合。由于
宪法的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性,由于它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命运,所以
宪法应当保持应有的稳定性。因此,在
宪法修改过程中,对于保持
宪法在较长时期内的稳定性,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与此同时,
宪法不论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各方面都又面向未来,表现出了强烈的改革精神。
宪法这些具有改革精神的内容,下面将有专述,在此不赘。1982年
宪法在修改过程中,体现了本国经验和外国经验相结合的原则。1982年
宪法总结了我国一百多年来的经验(包括革命根据地的经验,旧中国
宪法中的有用东西),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这也是1982年
宪法以1954年
宪法为基础,又比1954年
宪法更加完善的一个重要原因。
宪法还参考和吸收了外国宪法的有用经验。
(二)1982年
宪法在内容上有自己的优点和特点
1982年
宪法以1954年
宪法为基础,同时又发展了1954年
宪法的许多好经验,参考了1975,1978年
宪法,总结了建国以来宪政理论与实践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严重教训,是我国建国以来最完善的一部
宪法。它之所以完善,是因为与前几部
宪法相比,1982年
宪法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既总结了我国宪政的历史经验,借鉴了外国宪法的经验,又确认了全国工作重心的转移,体现了时代性和改革精神,内容更加全面、科学和完善,结构更加合理。1982年
宪法在内容上的发展和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与过去几部
宪法相比,1982年
宪法在内容上的发展与创新,教科书中一般都有介绍、不再详述。)1把四项基本原则写人
宪法,成为
宪法总的指导思想和立国的根本。2.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一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进行了规定。为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增加了设立特别行政区的规定。3.关于国家机构的设置,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4.为了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宪法规定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为保障
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
宪法规定了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每个公民都要维护
宪法的尊严,都必须遵守
宪法和法律。5.从思想和文化教育两个方面规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6.总结了建国以来我国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确认了改革的原则和方针。规定了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及其保障0 7.规定了更为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对公民的含义进行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