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一国实际上不可能做到完全的贸易保护,其行动也不可能全部基于本国利益的考虑。WTO 吸收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作为其成员,根据“约定必须信守”的国际法基本原则,WTO 反倾销规则须在成员境内得到适用,国内立法必须向这个国际标准看齐;其他尚未加入WTO 的国家为争取早日加入,也必定要在国际实践中依照此游戏规则行事。世界经济已成为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盲目追求本国利益的保护而无视国际标准者必定要被淘汰出局。
综上所述,反倾销法在国际层面上以贸易自由主义为价值取向、在国内层面上以贸易保护主义为价值取向,又都有所限制。
四、我国的对策
综合我们对反倾销法的性质和价值取向的分析和认识来看,我国应该作出怎样的对策呢?
(一) 国际层面
1. 我国作为WTO 的新成员,对加入前既定的规则只能被动遵守, 但可以积极参与正在制订中的新规则。
2. 我国作为处在由计划向市场转型期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倾销正常价值的确定中处于不利地位,需要进一步斗争和努力加以改变。
(二) 国内层面
1. 根据参加的反倾销国际协议对国内反倾销法进行增、删、改。
2. 在向国际标准看齐时应量力而行,在不违反国际义务的范围内尽量保护本国利益。
【注释】 陈佳,武汉大学法学院;李少波,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严道清,湖北省忠三律师事务所。 陈安. 国际经济法专论(下编分论) .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丁永达,程慧霞. 从理论层面分析倾销与反倾销 .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6) :20.
陈安. 国际经济法专论(下编分论) .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余劲松,吴志攀. 国际经济法 .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陈安. 国际经济法专论(下编分论) .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刘惠荣. 反倾销立法中的贸易保护主义与非贸易保护主义 ,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1999(4) :47.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