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种比例税调节的幅度比较小,我建议采取一种更能体现纵向公平的税率:累进税率。就是说,对于收入高的不仅要按照相同的比例多征税,还要按照更高的比例多征税。比如,我们可以规定月收入超过50斤的,超过部分按照20%的税率征税,月收入超过100斤的部分,则按照30%的税率征税,超过150斤的部分按照40%的税率征税,超过200斤的部分按照50%的税率征税,超过300斤的部分按照80%的税率征税,超过500斤的部分,按照90%的税率征税。”
这位年长的猴子刚说完。一只收入较高的猴子立即站了起来,说:“我反对这种方案。有的猴子的确收入很高,但是,这并不是我们偷来的、抢来的,而是我们辛勤劳动,用汗水换来的,有时还是用生命换来的。如果对于收入高的采取这么高的税率,那岂不等于打击大家劳动的积极性,以后还有谁愿意卖力工作啊?大家每月挣50斤,然后回家睡觉,一分钱的税也不用交,而且可以享受清闲,多好啊!可是,如果这样,国家连一分钱的税也收不到啊!”这只猴子说完,气愤地坐了下来。
另外一只收入较高的猴子站起来接着说:“我很赞同刚才这位大哥的发言,只有首先让我们全体猴子富了起来,国家才能富起来,所谓水涨船高,我们大家都有钱了,国家才能够多收税啊。当然,我们也并不是反对多为社会作贡献,我们能够获得这么高的收入,也和大家的帮助分不开。我们的观点只是税率不要定得那么高,以至于打击了大家工作的积极性,反而导致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
随后,另外一只比较有学问的猴子站来来发言:“我觉得,我们制定税收法案应当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税收法定原则,也就是所有的税收方案都应当在全体猴子会议上讨论并由全体猴子半数以上通过。其中的道理我想大家都很清楚,税收来自我们全体猴子,我们当然有发言权了。如果我们不同意,将来国家收税可能会遇到很大的抵制。第二个原则就是税收公平原则,税收的实质是我们大家分摊国家运转的费用,由于这些费用是为全体猴子服务的,因此,应当由大家分担。但是如何设计分担的方法,不同人有不同意见,但是最重要的,我觉得就是要公平。只有公平,才能为大家所接受。为了能够让国家收到更多的税,从而更好地为我们提供公共服务,我觉得,我们应该按照负担能力原则来设计税率,即能力强者多纳税,能力弱者少纳税,没有能力者不纳税。刚才所提出的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两种方案其实都体现了负担能力原则,只是两种方案的力度不同而已。至于具体选择哪一种方案,应该根据我们的具体国情而定,目前我们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大家多劳动,多创收,从而为国家多收税打下基础,因此,我觉得对于高收入者应该采取鼓励的态度,采取缓和一点的比例税率比较好。当然,我也听一些猴子说采取人头税的方式比较好,即每只猴子每月交纳一个固定数额的税收。这显然不符合负担能力原则,而且对于那些吃不饱饭的猴子来讲,再让他们纳税,我们也于心不忍啊。所以,我赞同总理提出的比例税率的设计。至于20%的税率是否高了,我觉得不高不低,这一方案并不是总理一个人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并且征求了很多猴子的意见而确定的,我是总理制定这个方案的顾问之一。请大家更仔细地对比思考各种方案的优缺点。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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