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霍布斯
王思治
【全文】
现代政治和法律只要奠定这样一个抽象的人格,而不是具体的个人,就稳定了。而霍布斯偏重君主制,只不过因为君主一个人比较好做决断,同时比较形象而已。因此,将霍布斯视为专制主义乃是天大的误解。
梁启超先生曾言:“世间唯庸人无毁无誉”,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伟大的人物,只要他青史留名,必然是毁誉参半。无疑,英国大哲霍布斯也是如此。学过法律的人都知道,霍布斯是近代主权理论的集大成者,也多半都听说过那本著名的《利维坦》(虽然未必认真读过),以及其对于近代国家理论与法律理论的重要贡献;但与之相伴的是,霍布斯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名声都不怎么好,由于他强调绝对主权,常被人扣上专制的恶名,霍布斯要么被解释为资产阶级的代言人,要么被解释成否定自由、否定民主的绝对国家主义者。可以说,这些毁誉多半都带着点简单化和印象化的理解,而新近出版的《霍布斯传》或可使得国人能对霍布斯有更为深入和具体的了解。该书的作者马蒂尼奇是现在美国专攻霍布斯的大家,曾编有《霍布斯词典》。由于他多年来浸淫霍布斯研究,深厚的涵养非但没有使得其写作越来越阳春白雪,反倒是更为平易近人。这部传记就是例子,它明白晓畅,没有专业哲学修养的读者一样能够从容地阅读,从而进入霍布斯的人生历程与思想世界。
这位大哲生逢其时,1588年,当赫赫有名、威力无边的西班牙无敌舰队开赴英伦、国家危难之时,霍布斯于4月5日生于威尔士北部的马尔美斯堡(Malmesberry)。他的母亲当时因为战争的来临而焦躁不安,后来霍布斯在其《自传》中将自己比作“一条幼虫”,而与他一起诞生的,是他的孪生兄弟“恐惧”。就是这个孪生兄弟,构成了霍布斯一生的行动和思想的主旋律。霍布斯的父亲是当地一位贫困的低等级牧师,性格暴躁,嗜酒成性。在霍布斯6岁那年,这位牧师与人发生纠纷。为逃避审判和惩罚,他遗弃了家庭,远走他乡,从此便杳无音信,这无疑也给幼小的霍布斯带来了诸多不安全的感觉,随后经过叔父的帮助才进入学校学习。
霍布斯很小就被人视为绝顶聪明的孩子。大约10岁时被送往文法学校,追随被称为“优秀希腊文专家”的雷蒂默(RobertLatimer)学习古典语文。霍布斯表现出了极高的天赋,在他进入大学之前就将欧里庇德斯的《美狄亚》从希腊文翻译成拉丁文的抑扬格诗。14岁时,霍布斯被送入牛津大学马格德伦学院(MagdalenHall)深造,学院所开设的课程绝大部分是关于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和自然哲学。他对这些无用课程毫无兴趣,因此更愿意阅读有关新大陆探险的书籍,研究地图和星星。霍布斯获得学位之后,被院长推荐给卡文迪什(Cavendish)家族担任家庭教师。对于出身寒门但喜欢思考的霍布斯而言,与卡文迪什家族的这种联系使他有机会博览群书,结识名流,借助主人声望发表著作,且在危难之时获得庇护。在此期间,霍布斯阅读了大量的古典著作和时下作品,并翻译出了修昔底德的传世名著《伯罗奔尼撒战争史》(1629),这也是他发表的第一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