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网络中的宪法问题

  到底网络中的哪些问题可以被视为宪法问题呢?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否有国家权力行为界入网络世界,如果回答是肯定的,就必须确定国家权力在界入网络时的地位和作用。
  其次,网络世界是否涉及到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对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保护是否需要公共权力,如果虚拟的网络世界可能会影响现实的社会秩序,那么,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界限等就必须使用宪法的价值观念来进行评价。再次,作为信息传播的载体,信息传播者的个人权利是否会在网络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受到侵害,如果会受到侵害,就需要公共权力的救济。最后,网络世界是否可以成为现实的宪法关系的启动者,如果网络世界可以发生各种现实的宪法关系,那么,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必须通过宪法途径加以解决,如网络世界中的表达自由问题,信息自由问题等。所以说,网络世界的宪法问题可以从多重角度来予以考察,特别是当网络世界各种虚拟的法律行为产生实质意义上的法律后果时,更不能脱离宪法的评价。
  三、网络中宪法问题的类型
  网络中的宪法问题与网络自身的媒体特性是分不开的,因此,网络所涉及到的宪法问题也必然集中在大众传媒在宪法中的地位和作用上。网络中的宪法问题主要是以传媒自身所具有的特性以及各种完全与传媒相关的辅助活动为基础,通过现有的宪法规范与宪法观念来加以总结、归纳而成,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表达自由
  表达自由是现代宪法所保障的最基本的自由权利。网络作为一种特殊的大众传播媒介,可以更加灵活方便地传播信息,因此,在网络中自由地表达思想、观念如何受到宪法的保护以及在网络中行使表达自由的法律方式、法律界限,都是与宪法紧密相关的问题,特别是公共版BBs系统,更是表达自由的天地。所以对网络中的思想、观念的表达的法律方式、法律界限的研究是宪法学的重要议题。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