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当的待遇直接威胁着任期内的生存状况,并且如果任期是不确定的,法官捍卫法治——尤其当做出不受大众欢迎的裁判时——的力量和独立性将受到严重侵蚀。正如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所言:“一旦法官的独立性受到破坏,无法及时止息争论,
宪法将不复存在,这是一个死亡的信号。”[2]
司法品质对美国人民和政府有着深远的影响。法院经费的意外受措,不可避免要影响到一些拥有优秀品质的人接受联邦法官作为终身职位。我们的法官如果不是(1)富有得可以不顾司法薪水,或者(2)把法官的薪水仅作为多予的待遇,将不能很好地履行其
宪法赋予的责任。当然,我没有说错,有许多优秀的法官就属于这两类人。但越来越多的法官来自这两类人的话,我们将很难再依靠他们来捍卫整个国家的法治。
我们正在把这些忧虑变成现实。全国公共服务委员会称法官待遇为“联邦开支政策失败中最异乎寻常的例子”,并明确指出四年前议会实施的“一个迅速从实质上提高法官新水”方案(Volcker CommissionReport 22.),该方案所预算的开支远远不足以维持法官的力量与独立,而这恰是我们宪政架构中至关重要的。毫无疑问,提高法官的薪水在一些地方是不受欢迎的。但议会——如同法院——有时必须做出一些在短期看来是不受欢迎,但从长远来看是至关重要的决定。并且议会也有这样的
宪法责任。
我在这里所说的,并不是一个新问题。在我第一年的年终报告中,我已提到法院的经费问题。然而,我除了强调这个问题之外,别无选择,因为没有公平的法院经费,我们无法保持法官的素质和独立,而我们法官的素质和独立也一直是我们为世界树立的模范。
当我们迈入新年的时候,联邦法院仍然是强大的,但它需要兄弟部门的支持,才能保持力量和独立,才能完成
宪法所赋予的使命。这是新年里的一个挑战。
我感谢全国各地的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持续的辛勤努力和奉献,感谢他们和他们的家属每天所作的自我牺牲。正如Robert Frost提醒我们的,无论是合作还是分开,我们都“发自内心”地齐心协力。
我衷心祝愿各位新年快乐!
附:最高法院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