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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的制定与批准

美国宪法的制定与批准


American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 and Ratification


李松锋 编译*


【关键词】制宪会议
【全文】
  一、背景
  1、汉密尔顿于安纳波利斯(Annapolis,美国马里兰州首府)呼吁在费城召开代表大会,之后大陆会议通过决议采纳这项提议,专门(也是仅仅)为修改《邦联条款》召开一次代表大会;
  2、12个州共计任命了73名代表,罗格岛(Rogue Island)拒绝参加;
  3、实际上有55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有42名代表自始至终坚持了整个夏天;仅有39名代表在通过的文件上签名。
  二、人物
  1、群体特征:
  1) 55名男性,大多是律师、种植园主或商人;
  2) 平均年龄42岁(相当年轻);
  3) 其中21名曾在独立战争中服过役;
  4) 7名曾任过州长;
  5) 大多曾任大陆会议代表;
  6) 8名在独立宣言上签字;
  2、在场的著名人物:
  1) 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就任会议主席,赋予了会议合法性;[1]
  2) 本杰明·富兰克林(Ben Franklin),81岁高龄的代表,为会议代表中最年长者,德高望重的杰出科学家、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帮助代表们保持冷静和谨慎;[2]
  3) 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绰号:“宪法之父”,会议的核心人物,对政府架构和政治哲学颇有把握,对会议议程作了最完整的记录;[3]
  4) 乔治·梅森(George Mason),维吉尼亚权利宣言(1776年)的作者,坚持到会议结束但没有在宪法草案上签名;
  5) 纽约州的古维诺尔·莫里斯(Gouvernor Morris),一位对大众民主保有深深怀疑的贵族,会议文本委员会(Committee on Style)主席;
  6) 詹姆斯·威尔逊(James Wilson),一位出生在苏格兰的律师;
  7) 康涅狄格州的罗杰·谢尔曼(Roger Sherman),一位折衷高手。
  3、不在场的重要人物:
  1) 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绰号:"美国独立的巨人" ,一位有着惊人学问和思想的政治哲学家,时任出使英国的部长;
  2) 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绰号:"人民的人",天资卓越,好学多才,是土地测量师、建筑师、古生物学家、哲学家、音韵学家和作家,懂得拉丁语、希腊语、法语、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甚至对数学、农艺学和建筑学,乃至提琴等感兴趣,时任出使法国的部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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