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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与民法的博爱精神

情人节与民法的博爱精神


李绍章


【关键词】情人节;民法理念;博爱精神
【全文】
  土生阿耿法治夜话系列网文:
      情人节与民法的博爱精神
      ■土生阿耿(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系)
  时间总是如同婴幼儿,在父母的爱护与教养下,不知不觉长大,让细心人感到无力阻挡,让粗心人觉得恍然大悟。又是一年情人节,无数男女要尽情地狂欢,或者甜蜜地浪漫。情人节的来历,说法有好多版本。但不管是起源哪里、发端于什么,总是与爱有关,与情牵连,与心相系。
  情人节非中国首创,属于典型的舶来品。可是怎样穿梭情人节留给世人的美丽时空,洋人与国人大相径庭。洋人的情人节,不仅是异性或同性恋人之间的情感之桥,更是所处人世间有情人的沟通之链,爱的意念与精神洋溢于你我之间。国人的情人节,则似乎多为异性男女之间的特有之物,甚至也有舍夫弃妻与婚外情人幽会者,而与爱情之外的亲人、友人、恩人干涉甚少。究其差异原因,则多是传统文化与理念不同使然。西洋文化,有宗教传统,情人节之所以能为人们增加示爱机缘,与基督教的博爱精神大有感染。如此一来,无论是在熟人世间还是在生人社会,情理意念上的爱随处可见,文化层面上的真情洒满交际花园。那样的时空里,爱是自然情怀,是天赋教义,不是如狼如虎之猛兽。但在国人意识里,爱却成了扭捏之物,只允许在有特定情感因子生存的心上人露面,非此绝不能大方招摇。一旦不分对象不分场合吐露爱意,结果可与责任挂钩,甚至与猥亵有涉。不幸者,会被扣上一顶道德败坏之帽;真有倒霉者,则还有可能涉嫌与强行法则抵触,招惹一身麻烦。
  看来保守的传统文化不会轻易丢失。在文化趋向多元化的今日,西洋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互相影响,全球视野下观察,实为文化交流之自然现象,不必大动肝火、大书特书。追求何种文化、崇尚哪个节日,完全是个体意思之自治,自由选择之结果。圣诞热过春节,七夕之夜静悄悄、二月十四热闹闹,绝非国人作贱,也非传统文化流逝,而是特定时期西洋文化夺取了主流冲击力,加之先进国度和上层人士的示范效应,自然即会蔚然成风,成为时髦文化与时尚潮流。因而情人节里,无论有多少鲜花和美酒,无论有多少情侣和性伴,均不足以咬牙切齿、愤愤不平。传统文化不会脆弱到稍纵即逝,虚柔至弱不禁风。
  捍卫传统文化,也不能等同于固守。传统文化中有精华,也有糟粕;传统文化也要与时俱进,吸收外来文化之优,抵挡外来文化之劣。不允许传统文化与西洋文化交流或者较量,就不能鉴别其优劣资源与真伪成分,不能使其进步传承与向善升级。在文化多元化与全球化的新时代,一味保守与排外,指望传统文化能够持久占据主流,只能是异想天开。文化意识的形成与传播,最忌讳者莫非说教与单纯立规定矩,最佳选择无非是顺其自然,而防止其向下者,则要通过制度安全保障实现之,而非政治化说教强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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