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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为春泥更护花——为邓建鹏《财产权利的贫困》付梓而作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为春泥更护花——为邓建鹏《财产权利的贫困》付梓而作


季卫东


【全文】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邓建鹏君的第一本法律史学专著付梓,嘱托我写篇序言。这当然是义不容辞的,因为我们有江西同乡、燕园校友的缘份,似乎或多或少也有些对乐平洪岩镇出身的洪皓、洪迈父子道德文章的共通兴趣,另外还有因京都大学法学院教授、老朋友寺田浩明从中介绍而接上联系的一段佳话。仔细阅读书稿之后,我发现尽管题目很宏大,乍一看容易给人以史论色彩太浓的印象,但作者其实非常重视史料的梳理和经验性分析,考据、记述、推演、比较以及法理上的推敲论证等都不乏足可称道的优点,字里行间还飘溢着赣南“文乡诗国”独特的灵气。顺便加个注脚,迄今为止我与建鹏还没有任何晤谈交往,故此处评价绝非出自私谊或碍于情面。
  众所周知,传统的国家秩序以义务为本位而缺乏权利保障,这个学术命题并不新颖。从官民对立的视角来考察社会结构,就分析框架而言甚至还会引起“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感慨,毕竟在近一、二十年间,中国法制史研究的范式和方法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鲍尔·科恩提倡“就中国论中国”的视点而摈斥“传统对现代”的两分法,黄宗智认为中国的司法运作存在介于官与民两者之间的“第三领域”,杜赞奇试图把历史学与社会科学结合起来,建构某种社会史学的新体系。但是,建鹏却能以旧瓶装满香醇的新酒,并指着那似乎已尘埃落定的地方告诉人们:“甚嚣,且尘上矣”。定睛一看,果然。进而有“何故惹尘埃”一问。于是作者不慌不忙地把近年发现的张家山汉简、走马楼吴简、黄岩诉讼档案、笔记、卷宗等都逐一展示出来,与典章制度、经史子集以及当代研究成果等互相对照和印证,并别出心裁地作出某些饶有新意的阐发或者判断。
  例如,关于历史上的民事权利观念,本书以农耕社会最基本的财产——田宅为考察对象,把焦点对准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最突出的特点——早熟的土地私有制和不动产转让关系,并始终扣紧这样的核心问题:为什么民间的土地权利不能摆脱政府的频繁渗透、干预甚至掠夺?作者根据史学界的定说和新知指出,古代中国土地名为私人所有,实际上是权原为国家垄断。也就是说,王朝是一切土地的终极所有者,对土地的支配是帝室财政收入的最稳固的基础。在这样否定私人土地所有制的前提条件下,地主和自耕农享有的其实大都只是永久性承包经营权,真正的私人土地,其规模以及对民生整体的影响并不很大。土地权益的买卖也受到国家在产业上抑制兼并、在分配上调整贫富等政策的制约,不是完全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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