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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典将成为我国保障依法行政的基本程序法

  第四,哪些制度和哪些程序必须重点加以规定。为了保障“正当法律程序”在中国行政法上的确立,信息公开制度、听取意见制度、说明理由制度、管辖制度、告知制度、回避制度、证据制度、救济制度等制度必须建立,而且要有明确而细致的程序规定。这些基本的制度和程序如果不能确立,行政程序法就会沦为空谈。
  第五,必须确定违反行政程序的法律责任。这是行政程序法典必须解决的问题。违反行政程序的法律责任一直是相当困惑的难题。一般而言,行政程序可以分为法定程序和非法定程序,有的国家称之为强制性程序和任意性程序。对于非法定程序,行政机关有采用或不采用、这样运用或那样运用的选择权力;但对于法定程序,行政机关应该严格遵守,特别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带有强制约束力的行政程序,行政机关不能阳奉阴违。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行为人必然要受到法律的追究。这里又要区分几种情况,一种是很轻微的瑕疵,对行政相对人不造成损失,那么可以采取补正等方法;如果违法情况比较严重,构成较明显的瑕疵,那么会由有关部门或机构予以撤销(撤销后该行为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重做),造成公民损失的应予以赔偿;还有一种更严重的情况,即构成违反行政程序法的严重瑕疵,那就可能宣告行政行为无效(自始没有效力),也不允许行政机关再作出此种行为。此外,对于不同性质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法律责任的追究会有所区别,例如对于行政相对人的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同样违反法定程序,追究的责任会有所不同。以上只是简单的设想,行政程序法典将会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作出更细致、更科学的规定。
  四、我们如何积极准备和迎接行政程序法典的出台?
  行政程序法典的出台将是我国行政法发展史,乃至我国走向法治国家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正如一位行政法专家所说的:“制定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不仅为政府,为所有行政主体实施公法行为提供统一的、规范化的、标准的‘操作规则’,同时也将为全体国人通过一部系统的行政法治教材。”因此,行政程序法典的制定过程不仅是完成一个立法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对全体人民,特别是对我国公务员队伍完成一次系统的、深入的现代行政法治教育工程。
  第一,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实行的法治,我们的政府是党领导下的政府。党的执政能力充分体现在依法执政方面。要想搞好依法行政,首先需要依靠党的领导。因此,行政程序法典的出台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走向法治道路上的创举,应该引起党的各级领导和全体党员的高度重视。由于历史条件等复杂原因,目前我们党内有些同志还存在着党委权力大于法律权威、政策威力大于法律效力等观念,还缺少关于国家机关严格依法办事,特别是依照程序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缺少权力应受制约、以权制权、以法治权等观念。因此,通过行政程序法典的制定和实施,对全体党员特别是担负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将提供一次极好的学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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