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侵权行为法中受害人的同意

  最后,两者的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在受害人的同意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将使得加害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从而免除加害人的侵权责任。然而,在受害人自甘冒险时,通常并不必定免除加害人的侵权赔偿责任,而是要通过过失相抵(Mitverschulden)或比较过失(contributory negligence)等制度进行相应的减轻甚至免除。
  (三)受害人同意与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exemption clauses)是指,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达成的旨在全部或部分免除将来可能发生民事责任的协议。被免除的的责任既可能是违约责任,也可能是侵权责任。当事人达成的与责任有关的协议可能以以下几种形式表现出来:第一种形式就是免除全部责任的条款,依据这样的条款受害人放弃了将来其针对本应承担责任之人的全部请求;第二种形式就是免除部分责任的条款,依据这样的条款,受害人预先同意接受以一定方式加以限制的赔偿并且不超过特定的数额;第三种形式就是与时间有关的条款,依据该条款受害人的诉讼请求必须在有限的一段时间内提出。第四种形式就是罚金条款,依据这样的条款,当事人同意在将来发生损害后支付一笔固定的款项给受害人。[xxxiii]显然,第四种条款的作用在于预定损害赔偿额,它有可能少于受害人真正的损害,也有可能多于受害人的损害,因此它不属于真正的免责条款。
  受害人同意与免责条款之间既存在共同点也有不同之处。共同点在于:首先,受害人对他人加害行为的同意既可以包含在其与该加害人所订立的契约当中,也可以以双方订立的免责条款的形式出现。其次,受害人同意与免责条款都不能免除加害人对受害人造成的人身伤害的责任。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首先,受害人同意常常是由其单方面作出的,但是免责条款都是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而产生的。其次,受害人同意只是针对他人的故意侵权行为而作出的,但免责条款既可以是为了免除故意侵权行为人的责任,也可以是为了免除过失侵权行为人的责任;再次,有效的受害人同意免除的是加害人的全部责任,而有效的免责条款既可能是免除加害人的全部责任,也可能是部分责任。最后,有效的受害人同意能够免除故意侵权行为人的责任,但是按照世界各国民法的规定,免责条款不能免除故意所生的责任,而且有些国家民法还规定,免责条款不能免除重大过失所生的责任。[xxxiv]
  
【注释】  王利明. 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修订版)(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438.

杨立新. 侵权法论(上册)(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 245.

张新宝. 中国侵权行为法(第二版)(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590.

Ford v. Ford,1887,143 Mass.577,578,10 N.E. 474,475. See, Prosser, The Law of Torts, 4th.ed., West Publishing Co.,1971.101.

BGHZ 29,361.参见王泽鉴. 侵权行为法:基本理论·一般侵权行为(第一册)(M). 台北:自版,1998. 273. John G. Fleming, The Law of Torts, 8th.ed., 79-80.

John G. Fleming, The Law of Torts, 8th.ed., Sydney: The Law Book Company Limited,1992., 81.

John G. Fleming, The Law of Torts, 8th.ed.,81.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