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新认识民法上的人(上)

  
【参考文献】[1] [日]星野英一.私法中的人[A],民商法论丛(8)[C].法律出版社,1997.170.
[2] 梁慧星.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A],民商法论丛(7)[C].法律出版社,1997.228-254.
[3] 徐国栋.两种民法典起草思路:新人文主义对物文主义[A],中国民法典起草思路论战[C].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37-183.
[4] 薛军.人的保护:中国民法典编撰的价值基础.中国社会科学[J]. 2006,4.
[5] 张民安.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3.89.
[6] 于敏.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与精神损害赔偿[A],民商法论丛(9)[C].法律出版社,1998.230-259.
[7] 杨立新.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研究.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 2002,1.
[8] 张民安.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3.89-93.
[9] [德].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上)[M].法律出版社,2003.172.
[10] [台]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实务[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267-274..
[11]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商务印书馆,1982.46.
[12] 尹田. 无财产即无人格.见http://www.civillaw.com.cn/weizhang/default.asp?id=15812
[13] 薛军.人的保护:中国民法典编撰的价值基础.中国社会科学[J]. 2006,4.
[14] 尹田. 无财产即无人格.见http://www.civillaw.com.cn/weizhang/default.asp?id=15812
[15] 张民安.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3.90.
[16][德]耶林.为权利而斗争[A],民商法论丛(2)[C].法律出版社,1994.48.
[17] 于敏.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与精神损害赔偿[A],民商法论丛(9)[C].法律出版社,1998.249.
[18] 于敏.日本侵权行为法[M].法律出版社,2006.371.
[19][台]邱聪智.民法研究(一 )[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82 .
[20][台]邱聪智.民法研究(一 )[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92-294 .
[21] 于敏.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与精神损害赔偿[A],民商法论丛(9)[C].法律出版社,1998.253.
[22] 梁慧星.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侵权行为法编•继承编[M].法律出版社,2004.36-54.
[23] 王利明.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侵权行为法编[M].法律出版社,2005.383-396.
[24] 徐国栋.绿色民法典草案[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723.
[25] 梁慧星.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A],民商法论丛(7)[C].法律出版社,1997. 254.
[26][德]耶林.为权利而斗争[A],民商法论丛(2)[C].法律出版社,1994.52.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