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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试行)》的社会意义与申报人顾虑之对策初探

  3.《办法》的制定下发,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通过对扣缴义务人报送的明细信息和个人申报来的信息进行整理归类,可以确定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使得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更有针对性;通过对扣缴义务人报送的明细信息和个人申报来的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分析,税务机关可从中发现涉税疑点和个人少缴、漏缴税款问题,为税务检查提供案源,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4.《办法》的制定下发,有利于缩短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模式过渡的进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都明确提出要在我国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目前个人收入分散、隐蔽,税务机关对个人收入情况掌握不全、难以监管的情况下,推行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可以为以后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模式过渡创造条件,积累经验。同时,在实行扣缴义务人源泉扣缴的基础上,另行赋予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也与国际通行做法一致。
  二.个税自行申报人的几点顾虑
  1.自己动手还是请人代劳?
  有些懂税收知识的老板型申报人想自己直接到税务局申报,可是他们又担心自己毕竟没有直接从事过报税工作,再加上近年来税收政策经常变动,他们对自己能否自行申报没有把握。于是,他们想去请公司里的财务人员帮忙,但又有点不放心。毕竟公司人员流动性大,自己收入数字里隐藏着一些公司的商业秘密,不便让他们全盘掌握。请中介机构帮忙,他们同样对中介机构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知识不放心。于是,这些申报人认为唯一的办法是自己辛苦点,补一补个人所得税知识,并找税务人员多指导,争取自行到税务机关去申报。
  老板型申报人中懂税务知识而自己亲自去申报的毕竟是少数,绝大部分人只好请人代劳,可是请公司里的人或当地的中介机构帮忙他们认为又不太合适,于是,只好请外地或境外的专业人士帮忙代理申报。但是,他们还不放心,因为无法了解外地或境外的专业人士的诚信度。而且,境外中介对中国的税法是否清楚了解,万一申报错了怎么办?
  2.保密——申报人的一大心病!
  中国有句俗话:财不外露。防偷、防抢、防敲诈、防商业秘密被窃取的"四防"成为不少高收入者的一大心病。《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的纳税申报时,一般需填写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业、任职受雇单位、经常居住地、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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