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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宰制——帝制中国版权问题的省思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8-29页;道格拉斯·C·诺思:“宪法与承诺:17世纪英格兰治理公共选择制度的演进”,载《制度变革的经验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施坚雅,前注所引书,第731-761页。

R·M·昂格尔,前注 所引书,第94页。

黄仁宇:《放宽历史的视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77页。

Ping-ti Ho, 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 New York, 1962, p.69.

关于中国农本社会的论述,可参见黄仁宇:《中国大历史》,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9-29页。

陈梦家:“西周文中的殷人身份”,《历史研究》,1954年第3期。

顾颉刚:《史林杂识初编》,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85-91页。

余英石:《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8页。

知识分子这一术语来自西方,其原意为具有独立性和原创能力、反对主流意识形态的阶层。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士绅不能称之为知识分子。参见王人博:《宪政的中国之道》,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56-163页。

轴心时代这个观点,来自雅斯贝斯所发表的一系列关于人类文明发展史、尤其是对哲学发展特别关注的专论中所提出的观点。参见杜维明:《现代精神与儒家传统》,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30页。

参见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6页。

See Talcott Parsons, “The Intellectual: A Social Role Category”, On Intellectuals, 1970, pp.7-8.

Richard Hofstedter, Anti-Intellectualism In American Life, Vintage,1963, pp.27-29.

关于上天和祖先是知识和权力源泉的形成传统,参见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版。

蒋书丽:“知识分子和权力”,《书屋》,2004年第8期。

瞿同祖将士分为两个群体,“士子—绅士”和“官僚—绅士”,前者是指得到功名但没有官职的那部分,他们生活于家乡社会,社会的领导阶层;而后者则保有政府官职,属于国家官僚集团。

邓晓芒:“当代知识分子的身份意识”,《书屋》,2004年第8期。

参见安守廉:“知识产权还是思想控制:对中国古代法的文化透视”,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

罗素:《西方哲学史》(上),何兆武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4页。

See Stanley B. Lubman,Bird in a Cage: Legal Reform in China after Mao,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11-39.

陆思礼:“毛泽东与调解:共产主义中国的政治和纠纷解决”,载强世功编:《调解、法制与现代性:中国调解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梁治平:《法“辩”》,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65页。

C·H·麦基文:《宪政古今》,翟小波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7-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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