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绅阶层的兴起预示着古代知识分子阶层的兴起。[40]士的知识阶层品格从学术史上看乃是源于哲学上的超越与反思。这种哲学上的超越与反思是轴心时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41]在这个时代,希腊、以色列、印度和中国都对构成人类处境的宇宙的本质产生了一种现代称之为理性的认识。与这种认识随而俱来的是对人类处境的本身及其基本意义的新解释。其结果是,希腊颠覆了传统神话中的神和英雄理念,产生了明确的哲学概念;以色列通过既有的先知运动而突出了“上帝造人”的普遍观念;印度从印度教和佛教中种种极端的解脱之说中解放出来,而居处于业报与灵魂转世,并视经验世界、实际人生为虚幻的理念之下。在中国,它指向的对象则是古代诗、书、礼、乐的“王官之学”。孔子“述而不作”,但他又给了这些经典以新的价值与解释;[42]而墨子则对这些“王官之学”展开了激烈的批判。尽管中国文明的突破最为温和以致有学者指出不得不修正轴心时代的性质,认为这个时代的精神与其说是超越毋宁说是反思,但这个时代的结果却一致的是在社会上形成了一个显著的“文化事务专家集团”。[43]
尽管中外学者对士的范围界定至今仍存在着争论,但有一点大致是认同的:士作为中国古代的知识阶层,是道的承担者和传播者,自士出现之后官师政教的范式便不可复合了。儒法合流之后,士主要成为儒学教义确定的纲常伦理的卫道士与殉道者。作为一个阶级,士一出现在历史舞台上,便呈现出理想主义的精神面貌。“君子谋道不谋食”,它要求每个知识分子都能超越其个体和群体利害得失,而追求一种关注整个社会的近乎宗教信仰的浓厚情怀。[44]士的这种不同于西方知识分子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道的历史性和人间性,进而可以追及于上古时期“上天和祖先是知识和权力源泉”的信仰。[45]
先秦时期,士与权力相对疏远,那时的贵族政治决定了“庶民不议政”的局面。[46]春秋战国以后,士开始参与政治的讨论。孟子说,“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这种局面的形成得益于封建制度的崩溃,由此,由贵族垄断的对政治和权力的运用开始转移。特别是秦皇以后建立了集权的官僚制度,它必须以大量的文人为政权的有效运作充换血液。于是,科举制度应运而生。科举考试在一定程度上为思想控制和学科训练提供了一般示范的途径。到最后,科举考试逐渐演变到以经义为主体,而对经义的阐述,又被拘束于八股的文体中。自此,从体制上讲,它越来越简单划一了;就思想控制上说,它越来越严密,“愈走进牛角尖了”。这样,“官僚—绅士”便被紧紧地绑在国家机构这一维度上了。[47]有学者曾将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分为两类:一类是力图以自己的才能为统治者服务、实现自己的圣贤理想的;另一类是隐逸型和牢骚型的知识分子,他们大致相当于儒家和道家知识分子。尽管存在这样的差别,但他们的眼光总是盯着政治和官场。因此,传统中国知识分子的根本毛病就在于对权力和政治的依赖性。或许他们有时会从“天道”的名义对皇帝提出批评,但这种批评是以世所公认且已经居于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为前提的。[48]
一切知识来自上苍与先祖而引致的中国知识分子的“信而好古”的理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知识分子的“创作”的世界观。安守廉教授在一篇文章里对此已有精辟而细致的分析,他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在中国文学艺术领域里,主张刻意模仿古人与作品实际取自自然的观念并没有使零星的制止盗印的行为发展成为保护版权的意识形态。[49]事实上,中世纪的西方也曾产生作品不是来自作者而是来自上帝启示的观念。但是,之后的路德宗教改革对此产生了革命性的意义。按照传统的教理,神圣的启示并不因圣书文本而结束,它必须借助教会来传递,个人并无对圣书的理解权。而路德认为,真理只存在于圣书,每一个圣徒都可以直接去解释圣经,而不用依赖于教会。这一认识的变化强调了人的作用,“真理不再需要请权威来肯定了,真理只需要内心的思想来肯定”。[50]这种主观主义开辟了近代的理性运动,由此,人/理性成了世界的中心与主宰。由神向人的转变,给作品的解说提供了一种革命性的变革。从此,作品不再被认为是来自外部的权威了。相反,是人,是作者,创作了作品,界定了作品的意义。由“上帝—真理”到“作者—作品”范式的转变,为近代版权法的完善提供了形而上学的正当性论证:之所以将作品的产权赋予作者,乃是因为,是作者创作了作品,作品与作者之间存在不可分离的连接。
“学而致仕”没有使士绅在之后的发展中独立出来。相反,他们认为若要实现道的崇高理想,则必须入世/仕,这样才能为人间秩序的和谐做出贡献以实现自己的人格。显然,尽量公开自己的作品让天下知晓自己的符合道的论述无论对于他获得国家职权中的位置还是对于教化老百姓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功用。希望自己的作品广泛传播与“小人喻于利”的思想构成了士人实现自己理想的副产品。因此,在复制技术产生之后,盗印“士”的作品可能会更符合他的利益。“学而致仕”的传统在笔者看来至少产生了方向相反的后果。其一,它为中国文人的创作提供了一个替代性激励机制。中世纪的中国,尽管没有版权制度,仍然产生了灿烂的文化,仍然流传下来大量的文学作品,如史书、唐诗、宋词、元曲、散文等。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就在于文人们希望自己创作的作品流传以扩大影响,或者将其呈交给上司乃至皇帝,以换取“致仕”的一种资本。也就是说,不通过授予作者版权给予其经济利益而经由“致仕”给予其政治利益,同样可以保障文化成果的多元化。其二,“学而致仕”的传统加深了文人们对政治和权力的依附性,以致于他们无法展开对官僚政治本身的批评,无法像西方的知识分子那样批评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这两个方向相反的结果都没有为作者们主张自己创作的文学成果私有化提供激励,没有作者们的需求,也就没有保护其利益的版权制度产品。
五、法与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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