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Dastar案:区分商标与著作权法,捍卫公共领域
王太平
【全文】
自TRIPs协议签署起,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加强。“在世界经济最近十五年不仅能看到知识产权重要性的提高,也能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加强;知识产权已在从人类基因到互联网的范围内扩张了,而且还通过法律支持的数字藩篱、延长的著作权期限和增长的罚金加强了。”这引起了人们对知识产权“对立面”(Opposite)公共领域的关注。[1]美国1998年著作权期限延长法引起了人们对知识产权扩张和公共领域萎缩的广泛关注与讨论,该法案因2003年最高法院的埃尔德雷德诉阿什克罗夫特案(Eldred v. Ashcroft[2],下称埃尔德雷德案)支持著作权期限延长的裁决而尘埃落定。然而知识产权法中公共领域的争执却并未终结,同年的德斯塔公司诉20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案(Dastar Corporation v. Twentieth Century Fox Film Corporation[3],下称德斯塔案)中,最高法院区分了
著作权法和
商标法,拒绝对作品的
商标法保护,从而阻止了著作权人在著作权期限届满后通过
商标法保护使著作权永久化的企图,捍卫了公共领域。尽管在两案中,最高法院均“设法在著作权所有人的权利和公众使用和改编著作权已过期从而处于公共领域的作品的权利之间权衡轻重。”[4]然而,“就法院的裁决应用于公共领域,德斯塔案的结果明显与该法院在埃尔德雷德案中赞成将所有著作权期限延长20年的索尼·波诺(Sonny Bono)期限延长法的合宪性裁决持相反立场。”[5]德斯塔案是真正关注并现实捍卫公共领域的司法行动。同时最高法院在该案中也解决了美国知识产权法的一些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如兰哈姆法第43条(a)款(下称第43条(a)款)的不断不恰当扩张、该款下货物来源的含义等。
一、基本案情、诉讼过程及最高法院的结论[6]
1948年德国投降三年半之后艾森豪威尔将军写了自传《欧洲十字军)并于同年由双日出版和注册,双日将《欧洲十字军》制作电视的专有权授予给20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Twentieth Century Fox Film Corporation, 下称福克斯)。次年,福克斯在书的基础上制作了同名电视连续剧,然而在著作权到期时没有续展从而导致该电视连续剧在1977年期限届满进入公共领域。
1988年福克斯购回《欧洲十字军》书的制作电视权,包括经销录像带并分许可经销的权利。随后,福克斯授权给SFM娱乐(SFM Entertainment, 下称SFM)和新航线家庭影像公司(New Line Home Video, Inc. , 下称新航线)。SFM获得了原始电视连续剧底片并重新在录像带上包装该电视连续剧,新航线经销这些录像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