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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贸易——浅谈农业补贴措施

  二十一世纪之后,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农业发展由过去的资源约束型转变为资源和市场双重约束,主要农产品已由长期短缺转变为供需总量大体平衡、丰年有余,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高,农业生产结构型矛盾日益突出,优质农产品相对不足,一些低质农产品销售不畅,大量积压,而农民仍在继续生产,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增加财政负担,而且影响中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和农民收入的提高;随着加入WTO,农业国际化趋势日益增强,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着国际分工与合作的巨大机遇和挑战。
  五、有关中国农业国内支持措施的建议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意味着一方面中国必须严格遵守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履行中国加入世贸的相应承诺,从而,许多中国的贸易政策和国内相关政策将做出相应地调整,这必将引起农民收入的变化、农业生产的变化和农村结业的变化;另一方面,中国在遵守世贸规则和应对上述变化的同时,必须采取各种措施保护中国农业的稳定,促进中国农业贸易的稳步发展。
  通过对几个发达国家农业国内支持措施的介绍,以及对当前中国农业国内支持状况的分析,笔者旨在提出适合于中国农业国内支持的具体措施。
  根据《农业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和其他相关协定,以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的规定,结合中国的农业情况,中国应采用的国内支持措施为黄箱措施和绿箱措施。
  (一)调整黄箱措施
  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的规定,我国的微量允许为8.5% ,因此,应积极研究和借鉴各国农业国内支持结构调整的经验,充分利用我国黄箱支持的空间。借鉴有关国家削减黄箱支持的措施,加大对部分重点产品支持的经验,在进行农业支持结构调整时,主义加强对粮、棉、油等重点产品支持措施。如建立健全的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保证竞争性农产品的市场稳定。
  (二)加强绿箱措施
  虽然,我国已经实施了某些《农业协定》规定的绿箱措施,比如,对农业科研、推广基础设施的建设,病虫害防治等基础服务的加强,但是,我国与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相比,利用绿箱补贴支持我国农业的发展还远远不够。目前,我国实行了政府一般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储备以及部分具体的直接支付措施 ,但没有实行国内粮食援助措施。
  (三)研究蓝箱措施
  蓝箱的标准是直接支付,这意味着必须用公共资金支出。这样的支出要加重政府的负担,蓝箱措施必须在限产计划下实施。按照WTO法律规定,我国并没有承诺不实行蓝箱措施,但是我国有2.49亿小农户,这种政策的操作成本巨大,因此,目前我国还不采取蓝箱措施来支持国内农业发展。但是,我国应该研究有关蓝箱措施的政策,以便在今后有能力实施的时候采取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蓝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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