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近的论文请参见陈俐茹:《论私法关系下之基本权冲突——以言论自由与名誉权的保护为例》,载江平杨震山主编《民商法律评论》(第二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3月版,第100-120页。
王冠玺,李晓苹:《知识产权法律与基本权冲突的法理研究》,《知识产权》2005年第4期。
陈志忠:《基因法上公序良俗条款初探:以基因生物体为例》,http://www.ncu.edu.tw/~phi/NRAE/newsletter/no27/10.htm
北大法律信息网,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viewpiont/default.asp?id=1。按发表顺序排列,包括以下论文: 1、张翔:《“馒头案”中的基本权利冲突问题》;2、张志成:《“馒头案”中存在所谓基本权利冲突问题吗?》;3、张翔:《就<基本权利冲突>一文答客问》;4、侯猛:《一个馒头引发的
宪法争论》;5、张志成:《“馒头”争出的的
宪法问题》;6、胡迟:《也谈<馒头案>中的
宪法权利——读张翔先生和张志成先生文有感》;7、胡迟:《再谈“馒头案”中的
宪法权利》;8、张翔:《
宪法权利是怎样影响普通案件审判的 ——答胡迟先生》。
林昱梅:《艺术自由与嘲讽性模仿之著作权侵害判断》,《成大法学》第七期(2004),第130页。
除了基本权利冲突之外,“馒头案”中还存在“基本权利的竞合”。这是指,胡戈既可以主张艺术自由,还可以主张言论自由,二者之间存在指向上的重合。在这种意义上,侯猛博士与蔡定剑教授的观点也是基本正确的。参见,侯猛:《一个馒头引发的
宪法争论》,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viewpiont/default.asp?id=1。;蔡定剑:《“馒头血案”的
宪法视角——表达自由的价值更受保护》,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user/article_display.asp?ArticleID=3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