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本来还有观念的更新也非常重要,由于时间关系,容我另找机会来分析讨论这一因素。
这有点像经济体制改革之初设立计划单列市,中央赋予其副省级的经济管理权限,重庆、大连、青岛都属于这种情况。比如说,当时中央直接给重庆市下达经济指标,虽然也要通过四川省转发,但指标已经是确定给重庆的,到四川省后不会再划分给别的地市,只能给重庆市,这称为“经济直管体制”。
莫于川.宪政视野下我国行政法的民主化发展趋势分析——民主行政法论纲.北京大学法学院.润物无声——中国宪政之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224-235.
例如:案例1——成都、广州等地在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公布小偷照片、简历引发争议;案例2——河北省政法委出台且由省政府转发的“赦免民营企业家原罪”的文件引发争议;案例3——吉林省公主岭市某地政府搞民营化不再管消防救火引发争议;案例4——福州行政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港中旅BOT路桥项目起风波。新近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的这些案例或事例,有无问题、有何问题,人们对此见仁见智、尚无定见。
莫于川.中政府:我国城市政府组织法制的理性选择.现代法学,1995,(2).19-25.
“两参一改三结合”是指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参加劳动,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攻克技术难关和管理难题。这是20世纪50年代末期“大跃进”时期鞍山钢铁公司总结出来的工厂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的做法,毛泽东主席对之评价极高,称之为“鞍钢
宪法”。其基本做法和经验后来传播和影响到许多国家、地区和管理领域,例如被许多日本大企业加以学习运用,在员工培训方面取得良好效果。我国改革开放后被国外学者引介进来,也即“出口转内销”,曾一度受到国内学者和实务界的关注与采用。
] 这三个行政法规是《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