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好运!
左 明
06.4.9.
SML:
你好!
首先祝贺你——签了。从此,你就是职场中人了。
你表述得不够清晰,何谓“公交公司的物业管理”?与你签约的法律主体到底是谁?是公交公司?还是其下属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完整的企业名称和工作岗位是什么?你的法律意识和表达能力——均有待提高。
其实你签的是——“霸王合同”、“单方合同”、“格式合同”。你只享有知情权,而不享有协商权——讨价还价权。
注意:你在中国老年学会的经历——相当宝贵!!!
“办会、拉赞助、合作。”这就是单位的主要工作。“弄弄杂事,安排会场,和各主办方参加者联系,帮领导写写东西。”这就是你的主要工作。所有这些——“感觉上和我想象中的公益事业差得很远,真得很远。也觉得学不到什么东西。”说明你——太脱离现实、太不了解现实!!!
公益事业是一项涵盖力很强的宏大事业,涉及方方面面。在一个单位中,不同的岗位,完成不同的工作。一个刚入门的办事人员,就像一台电脑中的一个小小的螺丝钉,而不是处理器。或者说像人体中的一个神经末梢,而不是大脑。你的理解是宏观的,而不是微观的。于是产生了差异。
你想学什么?看来你是被学校“惯坏了”。难道你的工作不是学习吗?难道只有书本、只有理论、只有所谓的专业知识才是学习的对象吗?其实,社会中的绝大多数工作岗位都不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更多的是与人打交道——内部的和外部的。“弄弄杂事,安排会场,和各主办方参加者联系,帮领导写写东西。”这些恰恰就是最好的学习和锻炼!!!能把这些很不起眼的小事做好——就是能力!!!如果你不认同这种观点,可能说明——你不适合这种岗位,甚至你不适合相当多的类似岗位。
看来,“国企、工资”等因素起了关键作用。
“人力资源部,工资方面的东西”——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可以学到一些专业知识,以备今后运用。但是从宏观方面来看,上述两个单位并没有质的差异。与人的交往——是核心竞争力!!!直接决定你的事业成败!!!仅仅掌握人力资源方面的专业知识,你将会——很失败。
与法学无关——一点都不可怕。假如你在大学学习的不仅是知识,还有学习的能力的话,任何陌生的领域都不是困难和障碍。如果你认为法学是你的优势资源的话,请不要放弃。寻找、甚至创造适当的机会,充分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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