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SHGY同学的信十二则
左明
【关键词】法学教育
【全文】
SHGY:
你好!
欣赏进而赞赏你的坦率、你的真诚、你的谦逊、你的自信与从容、你敏感而又敏锐的心、你未雨绸缪、前瞻眺望的意识。
关于委托行使行政权的问题,(当然是向行政机关系统外的主体委托,而不包括行政机关系统内的委托。)当然应该成为一个基础理论问题。必须得到合理安排。但并非是热点问题,可能是由于其影响力和发生的相对比例不大等原因。
现实状况不尽如人意,就是我们进行思考和研究的最大理由和价值所在。
如下要点,供你参考:
1、对委托的基本认识。能否抽象出跨越部门法界限的最一般的内在本质特征。
2、充分借鉴民法的相关理论资源。特别是关于委托的限制或禁止情形。
3、对公权的基本理解。公权与私权的关系。公权的根本价值所在。
4、尤其是公权运行的基本原则。是否有限制和禁止。
5、精确定位行政机关与所谓的协管员、保安、联防队员等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此类人员的人身隶属关系。是隶属于该行政机关,还是其他单位。行政权是委托个人还是他们所在的其他单位。他们具体的权利、义务内容(包括内部和外部两个向度)。
6、现行委托理论的分析。必要性和可行性。是否有功利和实用主义的色彩,是否受制于形势和政策。
7、正确处理实然与应然。正确把握理论的局限和机械。有时,相对良好的效果可以高于一切。
8、体味现实操作的苦衷与无奈。
9、明了实现终极目标的阶段和步骤。
10、通盘意识。特别是针对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的解决而言。需要智识、胆魄、阅历、务实精神、因势利导等等。
所以,这可能根本就是在现行高等教育体制下在校生所难以完成的一项工作、难以跨越的一座高峰。即使你拥有百分百的智商,但你的处方里毕竟缺失了几味必备的药材。
这决不是泼向你的凉水。我赞赏“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坚定的挑战精神。毕竟,所有的真正意义的成功均源自于无畏的挑战。
那就让我再赞赏你一次吧!
由衷地感谢你的不耻下问。
祝愿清醒而健康的成长。
左 明
05.10.26.
SHGY:
你好!
一定是我表达错误了。我并未对你所选题目的大与小进行阐述。充其量是对较好完成此项工作的难与易有所表露。
可以坦言,面对一个务实的、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内容的课题,不仅仅对于在校本科生,即使对于我们这些被称作教师的人,甚至可以更夸张地说,对于我国全体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而言,都是一个真正的难题。君不见,书斋里的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差距真可谓是风马牛不相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