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对“符合”的解释
对于符合按OECD安排进行的出口信贷做法的利率条款问题,加拿大飞机案(第21条第5款——巴西)专家组得出结论:“必须在完全符合商业参考利率及通过限制官方财政支持的宽限期来支持或强化最小利率规则的OECD安排的其他条款的基础上,来判断依照商业参考利率的出口信贷做法是否完全符合利率条款。”
加拿大飞机案(第21条第5款——巴西)专家组认为OECD安排的文本对应该如何被理解“符合”一词提供了下列指导:“一方面,OECD安排的文本明确规定:对OECD安排规定的减损和与此类减损相当的情势,不符合OECD安排的规定。由于符合利率条款不但要求遵守最小利率规则且要求依从其他支持或强化该规则的各项规定,因此,任何包含减损和与此类减损相当的情势的交易都不符合OECD安排的利率条款。正因如此,涉及减损和与此类减损相当的情势而在其他方面符合条件的交易,不具备(K)款二项例外的资格。另一方面,在OECD安排的有关规定的限制下,OECD安排明确规定了被允许的例外或与此类例外相当的情势。因此,在特定的限制下利用允许的例外不会取消一个本来有资格获得例外的交易获得该例外的资格,只要该交易遵守最小利率及其他所有可适用的纪律。”
加拿大飞机案(第21条第5款——巴西)专家组提出,为了使具体的私人交易取得(K)款二项中的例外资格,有关的成员必须证明下述命题:“首先,必须判断该交易是以直接信贷/财政资助、重新募集资金或两年或两年以上返还期的固定利率资助为形式,并因此一般地隶属于OECD安排及具体地隶属于其商业参考利率(或可能适用的特定部门的最低利率)。其次,必须确定该利率是否等于或高于商业参考利率(或可能适用的特定部门的最低利率)。第三,必须确定OECD安排的强化最低利率准则的其他规定是否适用于该特定交易(判断必须是基于个案和特定交易)。第四,交易的细节也必须被检查,以便确定该交易是否符合OECD安排的所有此类附加条款,并且不包含任何减损和与此类减损相当的情势。”
按(K)款二项提出可适用的标准之后,加拿大飞机案(第21条第5款——巴西)专家组查明加拿大的政策指南并不具备例示清单(K)款二项的例外资格。专家组首先指出,加拿大有义务解释它认为什么构成符合OECD安排的利率条款,以及政策指南如何保证与OECD安排的利率条款相符。随后专家组转向政策指南并查明:“即使政策指南包含加拿大已经在其抗辩中提及的符合OECD安排的利率条款的所有细节,我们会发现有确凿的理由表明这并不能保证将来‘加拿大帐户’资金交易将遵从OECD安排的利率条款。然而,我们注意到事实上该政策指南未包含任何细节,仅仅是指出没有依照OECD安排的交易不能被看作是国家利息。因此,我们发现政策指南未充分履行加拿大所承诺将履行的义务,即保证将来任何‘加拿大帐户’资金交易将遵守OECD安排的利率规定及(K)款二项规定。特别地,政策指南是一般性措辞,同时也是否定性的措辞。在这两个方面,政策指南似乎相当缺乏加拿大希望提供的、被认为是最低限度的充分保证。正如前面提到的,对于措辞的一般性,政策指南仅提及遵守OECD安排。然而,也正如已在细节中讨论过的那样,OECD安排的任一条款碰巧一般性地适用于一特定的交易,这不足以说明该交易具有(K)款二项的相对狭窄的例外资格。而且,只有符合OECD安排中预示哪些条款将适用(即,争议中的做法是官方以固定利率的形式提供财政支持)的利率条款和OECD安排的其他关于资助条件的纪律,才能使某一做法具有(K)款二项的例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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