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不可否认有创意的商标的作用,但傍“大款”的商标并不能为公众所接受和认可,将一文不值。如果有商家购买此种商标,“傍大款”的声誉可能就得随时跟着他,无异于自找没趣,结果只会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注册商标本没有错,但如果寄希望于注册一个所谓的名词可以暴富,就肯定是错误的。因为这种商标的注册,不会形成新的坚实的智慧财富。商标的价值源于经营行为而非符号。即使是一个好的具有显著性的创意商标,如果没有良好的经营与诚信,也会贬值乃至企业破产,现实中此种情形也屡见不鲜。
因此,破除商标价值来源于商标标记或符号的“神话”极为必要;企业脚踏实地、诚信经营商标所附载的商品才是商标价值的本源。
三、警惕“商标贩子”:投资还是投机?
“自然人”可申请注册商标,拥有商标所有权,这一规定催生了商标的抢注热,其背后是一群以抢注商标为生的“商标贩子”。热潮背后是巨大的利益驱动。
据调查,对于央视一套将成为避孕套的商标事件,受访者认为该行为很可笑、很气愤以及不正当的比例达82%,而认为只要合法可以接受的仅仅为8%,无所谓的为10%。 这表明,绝大多数公众并不认可这种恶意“傍大款”的商标。性用品商标“想像力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绝对只是一种幻想,那些力图借“中央一套”或“中央台”之力获得认可度,推广其商品的商家更需惊醒;而那些“商标贩子”则处于要么注册被驳回,要么商标无人问津之境地。时价3000万元的“刀郎”商标与40万元的“中央一套”商标只不过是一时的叫嚣罢了。
从营销学而言,依照营销规律,傍名牌有利于产品销售,节省企业推广产品费用。但借助“中央一套”、“春晚”等“大款”非凡的影响力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则值得商榷。前述调查中公众的不认可度就是明证。
诚然,一个好的标记或符号对商业拓展与成功有其作用,但如果没有其经营与质量的确定性,商标价值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因为商品“蹿”得一时“赚”不了一世。因此,从长远看,不论是对那些“精明”的商标注册人还是“理性”商家,热衷于“中央一套”现象绝非理性投资。
四、几点启示
“中央一套”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市场经济下商标注册无序与商标伦理失范的必然反映;其更凸显了在高度发达的商业社会法律高度理性与公众狂热投机间的冲突,而留下的启示是多方面的。
首先,在走向权利的时代,所有成员应注重运用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其智力成果,而不能坐视权利的丧失或者给他人留以投机的潜在可能;退一步说,即使相关权益受到损害,也应主动运用救济手段,才能“亡羊补牢”犹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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