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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中央行政组织法律问题之探讨》后有感

  设:总理一名(含副总理一名,所有的副职仅限一名——下同)、部长十名、局长百名、处长千名、主任科员万名。中央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总数为:二万二千二百二十二人——恒定常数。无出、无缺,必无入。可空岗,绝不可超编。统领全国事务。不少了,实在不能算少了。
  全国设十个省级行政区划。每个省下设十个市,每个市下设十个县,每个县下设十个乡。
  地方行政机关(不设各级人民政府):省级机关可设:局(100)、处(1000)、科(10000)三级(公务员总数为:222000)。市级机关可设:处(1000)、科(10000)、办事员(100000)三级(公务员总数为:2220000)。县级机关可设:科(10000)、办事员(100000)二级(公务员总数为:2200000)。乡级机关只设办事员(100000)一级,每个岗位设两人(公务员总数为:2000000)。地方总数:6642000。全国公务员总数为:2000000+2200000+2220000+222000+22222=6,664,222。
  以上只是理论抽象概算,因国防、外交、央行事务不在地方设分支机构,具体数字会有出入。
  副职问题。现实情况充满了中国特色。太多人想做官。层级又不能无限制设置,只好“天才”的设计出副职制度。好像一个大口袋,可以尽情的往里装,已经多到吓人的程度。有的时候,副职的数量达到甚至超过下级正职的数量。真的是——官比兵多。必须根治。以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设置原理、数量为楷模,一正一副。副职不是一个层级,享受——正职待遇。当然是在层级不变的前提下。
  所有的领导岗位均应实行任期制度(含中央军委主席)。此不细谈。
  管理幅度。1 :10可能是最佳配置比例(当然,略多和略少是允许的)。这一比例不是按照客观事物的繁简来设置的,而是尊重管理的效率与科学而确定的。社会生活的复杂多样,并不会成为困扰我们的原因,只需高度理性的对之进行不同层级的种属归类,问题便可迎刃而解。我们先人的六部(吏、户、礼、兵、刑、工)设置,就是最好的启发。必须对管理对象——重新排列组合。目前的二十八个部、委、行、署,必须再度凝炼。同时一并整合直属机构、办事机构、议事协调机构、部委代管局。直属事业单位单列。
  例如,可作如下设计:国防部、公安部、外交部、内务部、法务部、经济部、文化部、科教部、卫生部、社保部和央行。
  发改委、民委、民政部、计生委、国土部、水利部、财政部、人事部归入内务部。
  国防科工委归入国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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