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计量技术规范所引用的三个文献中包含了建设部建房(1995)517号文《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见本文附件13),该规则的第三条规定“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从单一标准变成多重标准也不是一夜之间形成的,出现转折或分歧的时间应当是从《房屋测量规范》(见本文附件14)这个国家标准的颁布实施开始的,为什么这么说呢,有文件为证。
2000年7月25日,建设部发布建住房(2000)166文件《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房屋测量规范>加强房产测绘管理的通知》(见本文附件15),其中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规范》实施后,原有关房屋面积测算的规定与《规范》相矛盾的,以《规范》为准”,将这个文件的发布时间定性为出现转折或分歧的时间,是因为该规范关于建筑面积计算取舍方面的规定仍照搬的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见本文附件16),除套内建筑面积的概念与《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出入较大以外,建筑面积的计算取舍方法与《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并无大的分歧。这个《规范》是从2000年8月1日实施的,距二十世纪的结束只剩五个月时间,仅仅五个月时间,作为一种技术标准,从推行到广泛应用时间尚不够,出现或发现矛盾则可能性会更小,这就是前边断言二十世纪结束前中国内地的建筑面积概念和计算标准还是统一的依据。
作为一种技术标准,出现分歧或错误则是在所难免的,但由此发展成双重标准或多重标准则是不能容忍的。
建筑面积计算标准是何时失去其唯一性属性的,有书面证据证明是从2001年12月24日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面积计算标准问题的复函开始的。
之所以说“有书面证据证明”是从这个复函开始的,是因为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在此之前存在建筑面积计算标准失去其唯一性而变成多种标准的现象,该复函所针对的事实也没有证据证明是普遍存在的事实。
该复函之前的有权部门颁布的规定没有明显的损害标准唯一性陈述,而只有该复函以有权部门的身份、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将本属同一性的标准以用途为对象划分为两种或三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