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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对尊重学术规范的看法——以撰写法学学术论文为例

  5.英文题目、摘要、关键词。这部分并不是学术论文的必须部分,如果有特殊要求需要撰写。在撰写过程中,尽量地与中文部分保持一致,但也不一定是中文部分完全翻译,在适当的地方可以作一定程度的意译,特别要注意不能出现中国式英文翻译,注意用词的准确性和专业英语的地道性。
  6.正文。根据本文中第二部分的相关论述进行行文,在行文过程中需要注意引用前人观点和自己创新结论的关系,需要恰当地安排处理,在论文的各部分间最好有少许承上启下的语句,很自然地从前部分引入后一部分,把握好衔接恰当,体现出学术实力。
  7.注释和参考文献。这部分最能体现学术规范,作者的学术研究的能力和学术研究思维都在这部分全面地体现出来,特别在引用别人已经观点时需要明确地注明其来源出处,要具体到某某作者的某某杂志(著作)的具体页码,这部分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须具备的,更不能不说明来源,否则构成抄袭、剽窃等,严重违反学术规范要求,同时,也不能仅仅说明是某某人的观点只在正文中说明,而在后文的注释中却没有,这也是一种不严谨的态度,论文作者凭什么说是别人的观点呢?没有具体来源就是没有证据的乱说,这样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说明是被引用人的观点的,这是第一。第二、如果需要对正文中某个部分作特殊的说明,必须对这部分作详细的注释性说明,使读者更容易理解作者的创作意图。第三、论文每部分(作者的创新结论除外)的引用注释应尽量地均匀些,避免过多或者过少,达到整篇论文的平衡感。第四,也是最严重的问题是(完全根据自己的思想创作的一些学术随笔除外),有些学术论文通篇没有一个具体的引用来源的具体说明,在论文中间绝对看不出哪些是作者引用别人的东西,哪些是作者自己创作的东西,然后在论文末尾加上好多所谓的“参考文献”,只是罗列一些文章名和著作名,甚至有的作者会写出一二十来个“参考文献”,为什么这些作者这样做而没有具体到具体的页码,其实他们对学术极端的不负责,甚至根本没有看过这些“参考文献”,说得难听一些就是整篇文章全部抄袭,没有区分自己的创作和别人的观点,最大的原因是他们对学术研究的不理解。
  四、尊重学术规范之目标
  其实,研究学术规范本身是个比较复杂具有挑战性的课题,撰写出具备良好学术规范的学术论文本身就是逐步树立良好学术品格的过程。学术研究生命力的产生和发展,是与撰写出高质量高水平高规范的学术论文紧密相关的,在规范学术规范的过程中作者自觉地遵守学术规范的要求撰写学术,是最重要、最核心而且是最有效的途径,在非常严格地执行学术规范标准时并创作出符合学术标准的学术论文的过程,也是作者在不断地锻炼自己的学术人格与学术品格,作者的学品在这种无形的过程得以形成,并在长期的过程中可能形成良好的学术品牌。其实,学术品格是一个学术论文撰写人的永久生命力,是作者的注册商标与商号,是区别于他人的重要标志。树立良好的、健康的学术品格是在尊重学术规范的前提下形成的,学品的树立对学术能力的发展至关重要,绝不能忽视。因此,为了建立作者一流的学术品格,从尊重学术规范开始,并永久的尊重下去,更严格地尊重下去,届时一定会创出特色性的学术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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