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孙志刚三年之祭

  除了法规涉嫌违宪的问题外,广东方面已经开始的调查也引起了人们的忧虑。很明显,作为这起事件的发生地,广东以及广州的有关部门本身就是利害关系者。由它们进行调查,中立性是大可怀疑的。更重要的是,调查不应仅限于孙志刚之死本身,而是必须扩展到整个收容遣送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情况,以及今后应当设计怎样的制度。这样的调查显然不宜由广东地方来进行。不久之后,在天则经济研究所组织的一次针对这个事件的座谈会上,盛洪、沈岿、萧瀚、何海波和我都觉得,必须提起一个倡议,力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75条赋予它的一个职权: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对于该事件以及“收容遣送办法”的实施状况进行专门调查,之后向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提出一揽子报告。这样,就有了5月23日我们五学者联合署名的建议书。
  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一段风风火火的日子。媒体采访,电话不断;网上做客交流,深夜奋笔疾书。我们都期待着孙志刚年轻的生命能够唤醒国人的人权意识,换来中国宪政的起步。到了6月18日,消息传来,国务院办公会议决定废止“收容遣送办法”,代之以没有强制、摈弃暴力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了21年——恰好跟82宪法同龄——的这一法规终于寿终正寝。
  数以十万计的被收容人员转瞬间获得了自由,各地收容遣送站纷纷摘下了牌子,昔日人满为患的宿舍里已是空空如也。
  因为一个公民之死,导致一部法规的废除,这在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网络上早已是欢声雷动,好评如潮。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在许多人看来已经画上了句号,成为记录新一届政府亲民爱人的辉煌篇章。
  但是,我的心里却隐隐有些不安。一部法规废除了,可是,其他数以千计的法规中间还有不少问题。违宪审查制度不建立起来,则这样的问题都通过个案式的方式解决,必然是成本极高,非现在人大模式所能够胜任。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最终也没有设立,这种国外议会行使权力过程中使用频度极高的机制,在我们这里仍然还停留在纸面上——我们的宪法实施已经将近四分之一世纪了!
  在孙志刚三年之祭到来的时刻,我们再一次表达对屈死者的怀念,也表达对于走向宪政的祖国的期盼。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