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营机构全职工作的2004年毕业生中前25%的学生的最低起薪(并非平均起薪或者中间起薪):$90,000
在私营机构全职工作的2004年毕业生中倒数25%的学生的最高起薪(并非平均起薪或者中间起薪):$50,000
在公共机构(法官助理、学术职位、以非盈利为目的的代理诉讼)全职工作的2004年毕业生的中间起薪:$41,000
中美法律就业市场的一个重要区别是由于受千年以来的“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中国法学院最好的学生都想去政府,甚至不从事法律职业工作也愿意;而美国法学院最好的学生大多数去了大型律师事务所。
另一个区别是很多中国法学院的本科学生在毕业后都不进入法律市场,而是读研究生,原因是研究生找工作比本科生好找,所以缓期三年执行。以我个人对中国法学院研究生教育现状的了解,我以为那纯粹是浪费时间,没有几个中国法学研究生在认真研究学术,也没有几个人相信能够学到什么,大家只是想混文凭,而不知不觉中,扭曲的市场供求关系变得更加扭曲,雇主们盲目攀比、追求花哨的思想被娇纵的更加强烈。在美国法学院,法律职业学位本身已经是研究生学位,虽然理论上也有法律学术博士学位(J.S.D),但是重视实用的美国人一般不会再花三五年时间去读这个学术学位,而是在获得法律职业学位后直接进入法律市场。美国最高法院的九名大法官也清一色的是法律职业学位的持有者。
最后,我还想谈一个为法律就业服务的全美国的公益性组织:全国法律就业组织(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Law Placement )。该组织协调法学院和法律雇主们交流信息,并整理和发布信息,供学生使用。全美国的大中型律师事务所基本都是这一组织的成员,这些律师事务所的招聘信息(例如招收新律师的数量、薪酬、其它福利、培训、成为合伙人所需要的最低时间、前往校园进行面试的法学院名单、公益服务等)在该组织的网站上都可以轻松地查找到,这给学生们了解雇主、选择雇主提供了巨大的方便。在中国法律市场,没有这样的全国性机构组织、整理、发布这些信息,使得大多数的学生对雇主的了解是很有限的。而且,中国法律雇主在招聘时一般不提薪酬,学生直到被招进去以后才知道自己能挣多少钱。美国法律雇主在招聘时也不提薪酬,但是在全国法律就业组织的网站上或者法律雇主自己的网站上都已经将薪酬写得清清楚楚,所以不用提。每个人都需要养家糊口,学生有权利知道他的劳动能够给他换来多少钱。
我的建议
1、中国法律雇主应当提高对青年律师以及实习学生的待遇。中国法律雇主应当着眼长远,立足于持续、稳定、长期的发展,而不是竭泽而渔。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