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又说回来,我并不希望您的案件败诉,毕竟咱们曾经都坐在同一艘船上。但我认为,不管在法庭上,还是我们的采购实践,程序公正是非常重要的,没有公正透明的程序也就不可能保证我们这个社会公平正义,也不可能有公正的结果。就这个案件来说,如果您或者对方没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那么肯定会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退一步来说,如果法院倾向于上诉人,不依照法律程序公正审理,最终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就是我们。”我尽量想把自己的观点能够解说清楚,并希望赵绪钱能够接受。在与赵绪钱侃侃而谈时,沈恒博在一旁边似乎都插不上什么话,只是默不作声地在听。
“你的观点我赞同,但我们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呀!还是言归正传,我们是否要在省高院找一下关系,花点钱打理一下呢?” 赵绪钱问道。
“对于这个问题,我不会去表什么态,还是您自己考虑。”回答他的同时,我也在想,这个社会如果都不花钱,都不去通融一下方方面面的关系,我们要得到一个公平正义的理想结果的确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我们该结束了吧,都快九点钟了。”我说,看了看时间,已经很晚了,餐厅的客人也走得差不多了。
“对不起,我还有一个问题,再占用你半个小时,可以吗?” 赵绪钱问我,似乎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什么问题?您说吧。”与他们聊了两个多小时,加上一天的开庭,这时的我已经是疲惫不堪,真地想早点回家,但毕竟与他们见一次面不容易,大家都忙碌于自己的事业,所以我还是想耐心地听他叙述。
“在你辞职离开那个月,我们招标公司揽了一起药品集中采购的活,但没有想到,招标项目完成后,有一家落标供应商提出了投诉。” 赵绪钱向我介绍。
“咱们不是都搞工程招标采购的吗?怎么突然搞起药品集中采购了?招标公司有这方面的代理资格吗?”我纳闷地问道。
“是这样的,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等部门这几年都在积极地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发改委向卫生厅推荐了我们招标公司,在省卫生厅规划计财处的帮助下,我们拿到了省城27家大中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项目,与采购人即各家医院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我们在揽活的同时就拿到了药品代理资格证书。” 赵绪钱在回答的同时,详细地向我叙述了招标公司与投诉人发生争议的整个过程……
2003年9月,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等部门组织本省第五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省卫生厅的指定下,要求采购人省会城市所在地具有二级以上医疗资质的27家非营利性医院全部委托我们招标公司进行集中招标采购,采购药品总数为5269个,采购金额总计12亿元人民币。接受委托的前几天,我们招标公司经过省卫生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认定,取得了药品中介代理机构资格。在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我们依据
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计委、卫生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务院纠风办2001年11月12日联合发布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
《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代理活动。投诉人省康慰药业公司是参与本次投标的182家投标供应商之一。作为供应商,他们认为,我们招标公司从招标文件的制订到具体的投标供应商资格的审定以及开标评标的整个采购过程,都严重违反了
招标投标法和
《工作规范》的规定,他们的投诉有如下三点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