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法治和民主、正义、人权以及经济等的这种内在联系,特别是作为现代法治本质特征的政治民主的各项要求、原则和精神,都表明法治和民主一样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和表现,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和标志,是人类追求真、善、美的成果和结晶,是社会趋向更高层次有序化的必然要求。因此,一个国家的法治状况代表和标志着这个国家和人民的文明程度和水平。江泽民同志说:“依法治国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4]
三、法治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
法律与政治同属于上层建筑,自产生国家以后,法律便是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与法律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没有政治的法律是空洞的法律、无效的法律,缺少法律的政治是软弱的政治、无为的政治。政治与法律共同伴随着人类历史的进程而演化,正如法律是政治的组成部分一样,法治也是政治文明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核心内容。
政治文明是人类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是人类政治智慧和社会理性的结晶,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式,则是日积月累的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法治具有丰富内涵和文明属性,既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又是公共权威的国家象征,直接体现着政治文明的现代理念和运行机制。法治是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治追求政治民主、社会正义、保障人民权利,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尊崇为治国方略,其与杜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价值理念是一致的,都以正义为宗旨,以民主为核心,以公平为原则,以理性为根本。法治的要义是“良法之治”,法治的基本内容是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执法的统一性、规范性,守法的普遍性、自觉性,司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在一定意义上,法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集中体现,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
【注释】《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520页 引自莫里斯:《伟大的法哲学家--法理学读本》,宾夕法尼亚大学1959年版第467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一卷第101页 《人民日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71页
【参考文献】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日报》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参考网站:法律图书馆http://www.law-lib.com/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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