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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抄袭现象之法社会学透视——以大学本科生作业论文为切入点

  清除校园论文抄袭等学术腐败现象,还原学术净地,有如燃眉之急,切不可采取“鸵鸟政策”熟视无睹,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顾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本人认为要遏制这种不良之风,靠学生道德自律是不够的,靠重典惩治是不对的,在这里而学校和学术界都要有作为。譬如学校制定一共规则,即出现论文抄袭,成绩归零,哪怕是平时作业成绩;学术界权威(复数形式)可就本领域内制定抄袭惩罚规则,来加大了论文抄袭的成本。
  
【注释】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04级本科生

卡尔维诺 《看不见的城市》

很明显对论文要有知识产量的要求比不抄袭的要高很多。禁止抄袭剽窃仅是禁止文字相同或相似的重现,而要增加知识产量就意味着学术思想和认知上要有创新。

北大法学院长朱苏力也曾说过类似的话,说本科生充其量只能做个“知道分子”,至于具备独立研究能力的知识分子是非常稀少的。(见《走不出的背景》 朱苏力于2004年6月16日在北大法学院毕业典礼上的致词。)我记得,他为鼓励学生多看书多思考少说空话,还提出学生大三之前都尽量不要写文章的建议。

这只是我道听途说的,没有科学根据,但并非没有说服力,至少在知识产量层面应是如此,故有太阳底下无新鲜事一说。

自新京报2006年10月10日的报道。当然抄袭不独学生所为,大学里的老师教授为了评职称、奖金或福利待遇而抄袭他人的文章,或买版面上论文。有人甚至称大学是学术腐败的重灾地,列举了大学七大罪状,从而宣布了大学的死亡。(参见胡赳赳《大学之死》 源自《新周刊》。)

存在不一定是真理,但一定是有道理的,或是在我看来,撇开道德层面的评价和追问,存在就是真理。存在的东西就应该被人所认识,象鸵鸟一样把头埋在沙子里,对问题熟视无睹的消极态度是不对的。

前是窃书不算偷,而现在我们干脆直接将它换成借,此是妙用!

象 《所多玛的末日》摘自《政法笔记》江苏人民出版社

见赵敦华《现代西方哲学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1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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