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社群主义也并非一无是处,他们确实指出了现代自由主义的一个重大的理论缺陷,指出了一个现代社会的严峻问题,那就是在一个人们疯狂追逐经济利益的自私自利的时代,在所谓的自由经济的制度正义的社会条件之下,还应该为道德情感,为传统的美德,为共通的亲情和友爱精神等等,留下一定的空间,还应该让人性的情感穿越冷冰冰的经济和政治的利益追逐,化解残酷的竞争与冲突,使人们并不是仅仅在法律的保障下实现各自的合法预期,而且还能够营造出一个温情、互助、友爱的社会共同体。这些当然是社群主义最有价值的地方,也是现代政治自由主义最薄弱的地方。对于社群主义所强调的这个方面,现代自由主义无疑是贫乏的,但是在古典的自由主义那里,在休谟和斯密有关人性的理论中,却有着深刻的说明和揭示。依他们之见,固然人可以无可非议地追求自己的私利,但追求私利必须遵循规则,而且伴随着人的自私与贪欲,与此同时人性中还有同情,还有仁爱之心,还有设身处地地顾念他人的情感,还有互助友爱的精神,也就是说,还存在着社群主义所推崇的那些传统美德。因此,英国古典自由主义所开启的那种既秉有共同的道德情感,又树立基本的正义规则的社会政治理论,可以说为现代自由主义的转型提供了一个深厚的理论源泉。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我们提出“回到大卫•休谟!”的口号,其内涵是不言而喻的,它当然不是回到休谟的认识论,也不是回到他的不可知主义,从根本上来说乃是回到休谟的政治哲学,回到他的人性论,回到由此建立起来的集德性政治论、正义规则论以及政治经济学于一体的那种综合的社会政治理论中去。
回归休谟的意义
那么,在我们中国今天的语境中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又具有什么意义呢?我认为在中国的现代政治理论中提出回到休谟的问题,其意义大不同于西方,与西方的现代自由主义相比,对于我们来说,回到休谟的政治哲学其内涵和意义都就更加复杂和更加重要。
首先,回到休谟的政治哲学或人性哲学,在中国的语境中意味着是对以前回到康德哲学的一种深化和提高。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正像我们前面所指出的,中国语境中的回到康德哲学,实质上乃是借助康德哲学确立一个中国化的哲学人本主义的自主价值论。然而,我们看到,这一理论成果在今天,在当今的中国社会政治理论中,已经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困难,如果说相对于启蒙主义,相对于人文化的道德热情,建立康德的哲学人本学是一种理论上的提高,那么今天中国化的康德哲学则在道德层面上停步不前了。我们知道,康德的道德哲学有其特定的历史含义,一般说来与西方传统的伦理学或政治学有所不同,是一种面向内在良知的心性哲学,因此,在它达到了人性的自主地位之后,实际上就很难对于社会政治制度问题给出深刻的说明,或者说它至少在中国的语境中并没有给出深刻的说明,并没有能够开展出一个社会的法律规则论和政治制度论,开展出一个有关自由主义的宪政理论以及政治正义论。当然,这个问题对于康德哲学本身似乎并不严重,因为康德哲学除了他的道德哲学,还有权利哲学和历史理性批判,但是,在我们的语境中所理解的回到康德哲学的含义以及所产生的理论成果及其影响,实际上最终的落实是回到了康德的道德哲学,并没有由康德的道德哲学特别是他的先验人性论,开辟出一个自由的正义规则论和社会制度论。因此,自由主义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便有可能与它们原先依据的康德哲学失去内在的本质联系,或者说中国化的康德哲学无法对中国的自由主义政治理论和宪政建设提供一个强有力的正义价值的支撑,无法催生一个面向中国式市民社会的政治哲学。
其次,与此相关,从这个角度来重新解读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重新看待20世纪以来企图用康德哲学交通中国传统儒学的理论路径,就会发现那种以康德的道德哲学来整合中国传统儒学思想的理路,实际上是很成问题的,至少是很难形成中国传统思想向现代思想的创造性转型。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康德的道德哲学与中国的儒家思想,特别是宋明理学有着某种天然的相似性,它们都属于内省的致良知的路径,都关注人的行为动机、道德善恶和内在良知等问题,从大的方面来说,都属于内圣之学。然而对于关系中国现代思想转型的触及中国传统思想命脉的由内圣开出外王的问题,康德道德哲学的作为却是有限的,从康德哲学与中国传统思想的关联中是无法开辟出一个外王之道的,是无法展开一个面向公共社会政治领域的政制理论的,同样也无法展开一个政治德性论和正义规则论。因此在这些方面牟宗三的失败是自然而然的,李泽厚的无所作为也是可以理解的,就此而言,借助康德的道德哲学是很难实现中国传统社会政治思想的现代性转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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