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加强案件管理
1、制定本公司的案件管理规定。按照公司制定的《公司案件管理制度》做好案件管理,并坚持案件及时上报制度和案件统计制度,实行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案件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隐案不报或严重失职,致使公司权益受损的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以求将案件管理纳入一个规范化管理轨道。
2、强化案件管理实效。案件处理能力和相应的管理水平会给企业经济利益带来直接的影响。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各类案件,由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为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对案件的证据资料收集、分析和应诉提供必要的业务支持,提升对案件的应对、救济能力。
3、完善案件等法律事务处理流程法律事务管理系统业务管理流程可分为接收程序、调查程序、处理程序、归档程序、总结反馈程序,
(4)、集体讨论:经办责任人及委托的专职律师在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后,应对有关事实进行详细分析,向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口头报告初步处理意贝。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在收到该意见后,应组织集体讨论,形成集体讨论意见。
(5)、反馈意见和补充调查、收集资料: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及委托的专职律师经集体讨论并形成集体意见后,经办责任人应将该意见及时反馈给当事单位,并可要求当事单位进一步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同时应依据法律事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调查。
(6)、进行处理:经办责任人及委托的专职律师在全面掌握有关事实和法律规定的同时,着手处理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可随时要求当事单位配合。
(7)、形成书面意见:经办责任人及委托的专职律师对法律事务进行处理的同时,应就法律事务的事实和和法律适用形成书面意见,如诉状、答辩状、代理词、法律意见书、报告等。
(8)、签署书面意见和上报或提交:所有书面文件在正式上报或提交有关第三方(包括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其他部门)以前,必须经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审阅。
(9)、案卷整理和归档: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后,经办责任人应全面收集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并归档。
(10)、每一件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必须在一周内进行总结,提出书面结案报告,分析发生原因及责任追究或分担,并视情况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行。
(六) 建立健全监督监察机制,加大规章制度执行力度
1、建立法制监督监察机制公司应建立并完善内部监察机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行使监督权 ,加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监察机构成员以公司法律事务人员、审计人员为主,其成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必要的财会审计知识,这也是对监察工作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