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聘请律师要三思

  有的案子,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不费什么神,就能得出胜诉的结论,就像医生看一些小病,不要经过仪器检测就知道开什么药,打什么针,律师开庭前无需准备,庭审时只是“例行公事”,轻描淡写地说上几句话就算,结果案子胜诉了,您能判断出这个律师是否优秀吗?而有的案件哪怕再有理,律师说得再多、再透,到头来法官和律师还是“两股道上跑的车”,结果案子出乎意料之外败诉了,您能说这个律师没水平吗?所以说岂能仅用案件的处理结果来衡量律师工作的优劣!
  有一位律师界前辈在“隐退”时撰写的自传中坦言,他所承办的案件胜诉率极低,大部分以败诉而告终,然而,这并不影响他成为一代著名律师。因为,他的卓越之处在于:有一颗对当事人高度负责、对法治孜孜以求的赤诚之心。他的执业水平和执业道德,有口皆碑、无可挑剔,即使官司打输了,通情达理的当事人对他也是无怨无悔。我亦曾代理过一起标的额近亿的房地产案件,结果败诉,两年之后,当事人又找到我,请我再度“出马”,代理另一起案件。为何不因官司输了而对我失去信心?因为我在他心目中留下了难忘的印象,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通过这场官司,他了解到我的专业水准及敬业精神,至于官司是否败诉,那是法院决定的事。
  有的当事人要律师拍着胸脯许下“包搞定”、“包放人”、“包轻判”的诺言。有的律师为讨当事人“欢心”或为给他们吃上一颗“定心丸”,往往在案情还不明朗的情况下就轻易地下结论、作判断,好像法院是他家开的,或者他有诸葛亮式的先见之明。殊不知,这“包律师”有可能事与愿违,令当事人希望越多,失望也越大。
  当然,这绝不是说,衡量律师工作的优劣可以只看过程不看结果。
  胜诉是给予律师的最高酬金和最美桂冠,不仅是当事人最希望看到的结果,也是律师孜孜以求的结果。律师和当事人的目标是一致的,即竭尽所能,争取胜诉。可以说,律师在看到胜诉结果时和当事人的心在一起跳跃,绝大多数知名律师都在用自己的心血砌好辩护大厦的每一块砖石,在自己的人生履历上留下无数胜诉辩例的辉煌与梦想。
  看律师工作的优劣,胜诉与否固然是标准之一,但更重要的是看:律师在追求胜诉的过程中为您做了些什么?做得怎么样?
  作者中国法律风险防范网(www.chinalr.net)首席律师王思鲁律师声明:
  本文可供合法网站免费转载,但必须准确地在显眼位置标明出处。
  近年,我们发现有大量网站转载本文而不标明出处,有一些律师,甚至还是公众人物,在撰写畅销书时也全盘照抄,替换掉名字后当成了自己的作品。
  我们将保留追究侵权者责任的权利。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