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不成就真的公布阴私录像,这种行为对有关导演和演员可能造成一定的伤害,严格地讲也是侵权。但是,导演和演员(尤其是名导演和名演员)作为公众人物,遭受比一般人更多一些的伤害本来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法律对名人隐私的保护力度也比一般人低一些。
上面谈的是性质问题,下面说说张钰事件的教训问题。
第一,男女青年不要搞性贿赂。追求成功不是错误,但是,任何事情都得讲究手段,演员成功成名最重要的还是真才实学。当今社会是信息社会,年青人显露才华、发挥才华的机会多来咪,只要有真才实学总能找到成功的道路。试图通过性贿赂寻求捷径是一条既不正当又极具风险的道路。即便贿赂成功,心灵也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一旦贿赂失败,则有更多的麻烦,不闹一闹,自己的心理很难平衡,总觉得自己吃亏了;闹一下吧,虽然能搞臭别人,但也会搞臭你自己,让人们对你存有戒心,不敢和你交往,堵塞了自己的发展道路,何必呢!别看现在网上有好多人慷慨激昂地挺张钰,义愤填膺地骂导演,真的让那些人与张钰合作共事,他们在内心深处肯定是不愿意的。
第二,导演和资深演员在选拔、推荐、试用演员的过程中要自律。演艺职业具有特殊性,演艺人员在性生活方面比一般人自由一些,社会能够理解和宽容,但是,自由也是有限度的。为了演好戏,导演与演员、演员与演员要进行一些必要的亲密接触,在这种接触过程中,两厢情愿发生实质性性关系,自然无可无不可。但是,在选拔、推荐、试用演员的过程中,你对某人的才学还没有把握,就有意无意地、半推半就地和人家上床,显然是不够道德的。选拔成功了,当然皆大欢喜,选拔不成功,自然会给相关青年造成伤害。能够当导演的人,能够推荐演员的演员,一般都人到中年了,应当具有自制能力,不应当放纵自己。避免对青年造成伤害。
第三,婚外性行为也要讲纯洁,不要搞交易。如果要搞交易,最好找专业人士。如果和配偶闹矛盾,心情不舒畅了,或者出差在外时间久了,不能忍受寂寞了,想找异性放松放松、调节调节,那也不是大不了的事。但是,最好与情趣相投的人相处,不要与有求于你但并不真心喜欢你的人搅合到一起,不要轻易地和这些人搞交易,更不要拿工作、拿事业、拿自己的前途去搞交易。万一需要和异性交易,找专业人士不是更好吗?他们不会要你安排什么角色,不会要你写什么保证书,更不会背着你制造性爱录像,警察一般也不会查,即使被查到了,上个万把块钱的特别税也就完事了,何必与那些急于求成、心理很不成熟青年搞得不清不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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