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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美国专利制度中非显而易见性要件的判断标准的一点看法——从Teleflex诉KSR案说起

袁宏伟、谷淑娟:《专利权保护案例分析》,山西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第81页。
参见尹新天:《专利权的保护第2版》,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版,第556页。
P·D 罗森堡(美)著、郑成思译:《专利法基础》,对外贸易出版社1982年版,第124页。
参见尹新天:《专利权的保护第2版》,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出版,第557页。
尹新天:《专利权的保护第2版》,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出版,第557页。
P·D 罗森堡(美)著、郑成思译:《专利法基础》,对外贸易出版社1982年出版,第146页。
]“To Promote Innovation: The Proper Balance of Competition and Patent Law and Policy”,A Report by the Federal Trade Committee, October 2003,http://www.ftc.gov,2006年12月3日访问。
【参考文献】[1]于丹翔:《美国专利申请中非显著性要件简析》,载《外交学院学报》,2002(4)。
[2]莫成凡:《创造性的不同称谓及其翻译》,载《上海翻译》,2006(1)。
[3]吴汉东:《知识产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
[4]李永明:《知识产权法》,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版。
[5]尹新天:《专利权的保护第2版》,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出版
[6]张晓都:《专利实质条件:从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实质条件到生物技术发明的可专利性》,法律出版社2002年出版。
[7]袁宏伟、谷淑娟:《专利权保护案例分析》,山西经济出版社1999年出版。
[8] P•D 罗森堡(美)著、郑成思译:《专利法基础》,对外贸易出版社1982年出版。
[9]汤宗舜:《专利法解说》,专利文献出版社1994年出版。
[10]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著:《新专利法详解》,知识产权出版社2001年出版。
[11]张乃根:《美国专利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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