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工资、多补贴、泛福利”一向是中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的特点。如果衡量公务员的待遇,仅仅考虑工资,而不考虑其他福利、寻租机会,是不合理,也是不实事求是的。正因为如此,对经济利益的追逐,使得公务员成为一个“香馍馍”,公务员考试也不断升温,千万大军挤“独木桥”的现象也是情理中的事情。
二、公务员待遇的合理性。
某财政厅的一位官员,在接受广州日报采访时表示:“广州的公务员工资不是高了,而是低了。” 那么在他看来,公务员的工资究竟要多高才算高呢?
“韩信点兵,多多益善”。人的欲望总是难以满足的,我们不难理解官员发表此观点时的心态。在广州、东莞等一些发达地区,政府机关的一些科长、处长,一年公开的合法收入就有十几万元,在东莞甚至有高达四五十万元。从整体上讲,深圳公务员工资还要高些。假设公务员的工资保持十几万不变,这些官员工作20年到30年,他们的合法收入将高达四五百万元,甚至更高些;如果年收入是四五十万,那么他们的收入将达上千万元。公务员工资又要涨了,加上工龄工资的增长,他们的实际收入必将大大地超过这个数。在我们的朋友、同学当中,有不少是政府官员,他们也经常跟我们推心置腹地交流过一些问题。就公务员工资而言,他们自己都觉得公务员工作轻松,工资高,待遇好。我们又忍不住问:一个科级、处级干部,凭什么获得那么高的合法收入?谁给他的,谁愿意给他的?(纳税人?民众?企业?其他?)他们给民众提供了什么服务,或者创造了什么价值,配得上那么高的收入?而他又是凭什么坐上这样的位置?(纳税人选择?德才兼备,众望所归?)
那么公务员什么样的待遇是合理的?这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国民生产总值、公务员人数、公务员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效率、企业的利润水平等一系列因素综合考虑。基于此,政府有责任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的详细数据,公开、科学、透明地来设计公务员的新酬制度。如果没有中立的机构进行独立调查,没有权威、公正的数据加以证明,对公务员工资的任何论断都是片面的。在这方面,日本、香港的公务员薪金审计制度都很值得我们借鉴。
我们曾经办理过不少大案要案,包括一些官员腐败的案件。我们在工作中发现:在中国,高薪并不能养廉。如果你在内地,或者其他落后地区,你找政府官员办事情,请政府工作人员吃顿饭,一般几百块钱的一桌饭就可以解决问题了;但是,你如果在发达地区找政府官员办事情,对拿高工资的官员来说,“小钱”是看不上的,吃饭当然也要上档次,没有几千块钱一桌,官员说不定还不愿意“赴宴”呢?还没有进入“正题”,就需要几千块钱了,其他的费用就更难说了。很多商人很怕去北京办事情,消费特别高。你请什么官员或者其他人士到“XX人间”、“XX人家”这样的场所“休闲”一回,“一条龙”服务下来,人均消费三千元人民币以上是常有的事情。人的欲望都是无止境的,地位越高欲望越大,祈望于 “高薪养廉”那不过只是美好的愿望罢了,说不定官员的工资涨了,官员“要价”也会跟着“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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