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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见过死亡的颜色吗——与巴丹戴尔先生谈死刑

  王:我也不相信中国的法院会滋生这种倾向。但大量的死刑犯器官移植,是否已经影响到了司法和狱政体系的运作,甚至因腐败而影响了死刑判决的增加?我没看过任何有关的研究。我想目前也不太可能有这样的调研。只是设想这种可能性,已是一种令人扎心的念头。但据法国的中国人权问题专家玛丽女士1997年以来的观察,2003年以后,全世界开始陆续出现去中国进行人体器官移植的广告,如在东南亚、以色列等地。而这在2000年之前是从未有过的。以色列的报纸上称每年有30个以色列人去中国做器官移植手术,这是公开告诉大家,要做手术到中国去,那里有大量的死刑犯。《丹麦基督教日报》最近报道说,互联网上出现了大量器官移植的网页,并不讳言它们的器官来自中国的死刑犯。其中一个网站公开报价,“一个肾脏是77150到82300美金,一个肝可开价到123,500-138,900美金”,网站上还特别刊登了两位到中国做器官移植手术的日本病人的感谢信,作为宣传。
  巴:谢谢你,我不会对这个问题保持沉默。
  奥运与赦免
  巴:人类史上即使有死刑,也通常是和赦免制度相联系的。在1936年柏林奥运会的时候,希特勒曾经同意这一年之内不执行死刑。他虽然没有明确地承诺,但德国在这一年的确停止了死刑的执行。在以前的法国,总统拥有赦免权,要对每一个死刑犯作出个别的决定,是否一定要执行死刑。特赦制度对国家领袖的良心是一种反复的试验。所以蓬皮杜总统在1970年3月的电视讲话中说,“每一次我面对死刑犯,每一次当我一个人独自作出决定时,都是对我的内心争战的一次公开展示”。我有一个想法,如果我向中国政府提出倡议,在2008年奥运会这一年停判处死刑,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只是暂时性的,让这一年成为无死刑年,你觉得如何?
  王:这是一个极有价值的倡议。我作为一个中国人,很感谢你愿意将更多的目光和你个人的声望,投往这个死刑最多的国家。你的想法使我想到基督教的“禧年”,旧约的律法中记载,每隔50年要将一年作为禧年,在遍地给一切居民宣告自由。一切被仇恨、劳役或契约所约束的人与物,都要自由。犹太人从来没有实行过禧年,因为他们信心不足。天主教的历史上曾经有两次宣告禧年,罗马的教宗宣布赦免一切人的罪孽。按照圣经的观念,公义不等于刑罚,完美的公义一定伴随着赦免,赦免是律法的一部分。换句话说,没有赦免制度的死刑制度,一定是不公义的。
  另外,中国古代社会也有不定期的“大赦”制度。皇帝遇到国家大事比如登基、建储、大婚或天灾的时候,就会对颁布普遍性的减免刑罚的命令。中国史上社会最和谐的唐朝,“大赦天下”的次数也最多。一个著名的皇帝唐太宗在贞观年间颁布赦令,罪不分轻重,包括死罪在内,全部赦免。但这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从未对一般刑事犯实行过大赦和特赦,中国的刑事法律只保留了最残酷的死刑,却不再保留最仁慈的赦免制度。所以我非常赞同和尊敬你的建议。从现在开始,这也成为我对于奥运会的一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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