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WTO发展新挑战,中国需做好三件事情
沈四宝
【全文】
2006年7月24日,WTO总干事拉米宣布,无期限中止“多哈”回合谈判,这样其实就是宣布“多哈”谈判基本失败。“多哈”谈判失败,人们虽然心理有那么一点点遗憾,但因为她出生的那一刻起,就严重营养不良,所以倒没觉得那么惊奇。2001年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WTO召开了第4次部长级会议,启动了自1995年成立以来的第1轮多边贸易谈判,确定了多项议题,起名“多哈”,“多哈”寄托了多数WTO成员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无限美好希望,因为“多哈”旨在——削减贸易壁垒,促进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多哈”启动后进行了多次谈判,但进展缓慢,成果寥寥,最后终因成员间尤其是欧美等发达国家成员的分歧过大,游丝殆尽。
“多哈”中止 ,是世界政治、经济变化和互动的直接反映。世界经济整体上是向前发展的,但不确定性因素仍然很多,无论发展中国还是发达国家,都不愿意将自己“捆”在一棵树上,以防受治于人。而且各国经济景气的不均衡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贸易利益分配的两极化趋势、区域贸易集团的排它性、政治经济制度的对撞等因素都使得贸易保护主义层出不穷。从机构本身来看,以前GATT和WTO都是以发达国家为主导,但随着发展,一些发展中国家开始有了“话语权”,并且在发达国家内部利益也开始出现了分野,出现一国在进行不同议题谈判时,加入不同“联盟”也就不足为奇了,这样少数发达国家操纵的情况在减弱,发达国家采取的策略是:有利时极力附和,无利时极力抛弃。欧美在农产品补贴和农产品税率的分歧就说明了这一点。在国际上利益是划分“敌”“友”的惟一标准,WTO内部利益的多元化及集团的出现,而且牵连纵横,互相交织,增大了利益汇合点的难度。“多哈”启动的多项议题谈判,既有新利益的互换,也有在发达国家主导下形成的以往利益的重新分配,这当然触动了一些发达国家的命门,誓死也不会做出让步。
“多哈”中止,也许在GATT|WTO成立时起就注定了,也注定了WTO本身的多桀,因为在GATT|WTO规则里同意了自由贸易区等双边贸易安排的合法性。在带有浓厚政治因素主导下的双边贸易安排,既发展了经济,又满足了政治诉求,但对非双边成员却带来了严重歧视,给WTO的非歧视性原则带来了严重减损,对WTO提出了严重挑战。根据WTO的官方统计,截至2006年3月,向世贸组织通报的区域贸易协定已达340个(其中80%是近10年来缔结的),目前正在以平均每月一个的速度递增。已实施的区域贸易协定中,84%采取自由贸易区的形式。正在拟议的区域贸易安排中,自贸区比例高达96%。国内生产总值排名前30位的国家(或地区)无一例外参与了不同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几乎所有世贸组织成员都隶属于一个或多个不同程度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区域内贸易总量占国际贸易总量的比重已超过50%,且呈快速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