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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社会和关于法治中国想象的重组

  同时,我们先前存在的一个问题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继续存在,即从文化或发展资源方面,如何看待中西关系问题?西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模式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为我们借鉴,资本主义发展模式所生产出来的知识资源,尤其是那种“传统与现代”截然二分,并且经由学者做先锋所建构出来的“没有自己历史的东方”等等社会发展理论时时会以某种面相(比如浪漫的“全球化”)嵌入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而在这场缺失了反思与批判知识移植运动中最为要害的是,西方社会发展中的历时性问题以及由此型构起来的社会科学理论被简单地挪置为中国发展进程中也必然会遇到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实际把西方现代化进程中所形成的制度建构和物化成果倒果为因地当作中国发展必需的前提条件或发展模式范本,无疑这种缺失了反思与批判的西方现代化理论于中国发展乃是极不可欲的。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例,依照法律规则治理的思维并不是完全传统中国所自有的,现在的法律发展与法治建设更多是求取于西方的经验,如何缺乏对这一问题的反思,将可能导致中国法律发展论者认识不到其自身存在的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看不到中西传统异质下法律成长过程中,作为特色,法律在西方“有”而转换至中国场景中可能“无”的问题;另一方面,同一逻辑纵深而言,看不到法律制度因为其西方土壤的原生性而表现出的西方“无”而在异质的中国可能“有”的问题。 在对这一问题保有知识上的自觉为我们把中国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供了现实意义上的可能性。
  三
  无疑,以上关于中国现实之独特面相的简单分析表明,中国的社会转型显然不能简单地 “传统”与“现代”这种社会分类进行裁剪和框定。中国社会的规则和制度图景将区别于西方现代化论者的经典解释——这种解释认为,当下世界的所有国家都可以根据西方现代化所取得的成就而被界分为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人类历史注定沿着单一轨线发展,此一轨线由前后相续、性质严格区别的阶段构成;依据上述“传统—现代”两分观,这种发展就表现为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进化。邓正来教授指出,这是一幅遮蔽了中国人想象自己图景可能性的西方社会的图景,正是这一遮蔽使反思性的知识(意识)在中国思想界付之阙如。
  我们面对是这样的中国:现实的巨大变化——转型,已经形成的文化想象和价值选择——现代化和法治中国,关于现实的建制策略和我们的知识之间的差异和断裂——反思的不在场。“转型”这一事实性存在和关于“全球化”的话语争论构成了讨论“中国向何处去”问题结构性因素,在这种背景下如何看待西方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建制所施加的示范力量?从鸦片战争开始,规则和制度的移植一直是我们热衷关注的问题,尽管在不同的时期它以不同的面貌表现出来。问题不是说规则和制度的策略式应对不重要,毋宁说在不意识既有知识与现实存在断裂这一问题下,单纯的制度讨论存在一个以“实然”遮蔽应然的问题。再以全球化问题讨论为例,第一,从目前已经展开和进行的制度的规模扩张并不能够当然证明全球化本身的正当性,事实本身并不当然论证应然问题。第二,即使谈制度应对,我们也应该看到,并不是与某种(如欧美)“标准”契合才使我们有可能获得一种可欲的生活。制度建构并不是唯一的,地方性知识同样发挥着维续人和社会的存在状态,“全球化”式的制度应对并不能够取得“普遍”对“地方”的优先性。而且,实际上这种简单的,即时性的对策式讨论的要害还在于,没有看到“全球化与中国”问题是一个双向问题,仅仅关注中国对全球化的应变或是否应变的问题,不追问“全球化”问题对我们理解中国的意义,无视“讨论”的一个最为根本的性质——主体间性。关于全球化问题,在相当的意义上讲,作为主体的中国是失语的。无论借名“接轨”还是“同步”,如果缺失了立足点,很有可能是我们主动的行为都是源于对他人逻辑的被动接受,也就是说在这场关于新秩序的论辩中,“全球化”本身可能隐含的结构意义(关系宰制,力量宰制)被忽略了。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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